古代皇太后地位高,权力也很大,是不是说明古代男尊女卑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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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太后地位高,权力也很大,是不是说明古代男尊女卑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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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或者一个小范围的特殊现象。并不能说明社会的整体现状。以点带面的看问题。那势必是盲人摸象。看得既不客观。也不全面。

“男尊女卑”这个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很久。从青铜时代开始。就已经有了这种现象的出现。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更是很好的为我们佐证了这一现象。

分析

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

在原始社会。大概也就是在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和新石器时代之初。还不是父系社会。而是母系社会。

这个时候。女性的地位要高于男性。女性在氏族公社中掌握着其支配地位。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与崇拜。

原因很简单。这个时候女性对女社会的贡献程度要相对的高于男性。因为当时的社会还主要是以采摘为生。而且女性有着男性所没有的能力。即“生育能力”。

无论是从劳动贡献来看。还是从延续以及发展整个氏族公社来看。女性在当时都要比男性重要。所以。在新石器时代之前的很长时间里都是“母系社会”。

而到了新时期时代。劳动生产发生了变化。男性以其远超于女性的体力优势开始占据劳动的主导地位。

加之部落之间为了争夺地盘、资源而爆发的一系列战争。都让男性有了更多的表现机会。这个时候母系社会开始向父系社会而转变。

从古老的女阴崇拜开始转向男根崇拜。“男尊女卑”的这种意识开始逐渐形成。

等到了黄帝部落时期。社会开始逐渐的形成宗法制度。男子的地位越发的提高起来。男子可以去代表一个家族。而女子逐渐的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到了周王朝的时候。贵族阶级开始形成。于是就有了“媵妾制”。也就是“媵妾”随嫁的多妻制。而这。势必就会引起了未来的财产分配问题。

这就又形成了后来的嫡、庶之分。“媵妾制”与“嫡、庶之分”促成了春秋后期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封建礼法制度。开始对女子的行为加以限制和约束。

到了东汉时期。班昭顺应当时的时代背景而做了《女诫》。在这里面严格的规定了所谓的“三从四德”“夫妻纲常”等一系列剥夺女性权利的道德理论。

为什么会有“男尊女卑”这种现象出现。

一个现象的出现。我们需要做的是去探寻其历史的根源。既然他出现了。那相对而又就会有一定的合理性。

“男尊女卑”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当时的男性对社会的影响要远远的高于女性。也就是说性别所带来的天生差异促使这种现象出现。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劳动变得要比之前更为复杂。之前人们为了维系生活而进行的劳动基本上就只有采摘与打猎。

而在这之后。农耕开始逐渐的走向历史舞台。相比之下。男性与生俱来的力量优势要让他们更容易在劳动中占有优势地位。

另一个就要说到战争。当部落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部落之间就会发生围绕着土地、资源而进行的战争。

相对女子而言。男子在战争中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而战争越多。男子的重要性就越发的显现出来。于是男子开始占据社会的主导地位。

占据主导地位之后。男子就成为了部落。氏族的领导者。而相对理性的男子要比相对感性的女子更适合去管理以及推动一个部落的发展。

从此。男性就占据了整个社会的领导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领导地位变得越发的牢固。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说了算的都是男子。

“男尊女卑”的具体体现

“男尊女卑”在古代几乎是覆盖了社会的各个层面。上到国家核心下到底层百姓。大到社会集体小到一个家庭。都有所体现。如果说面面俱到的来举例子那肯定是做不到的。咱们就简单的说几个点。

从国家的权力机关上来说。女性要有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觉悟。女子不用甚至是不能去读书。她们也没有机会去参加科举考试。

国家剥夺了女性学习自由的权力。但却强加给了她们另一个作用。那就是和亲。

在外交上。很多朝代都会选择以和亲的方式来加强外交关系。或者是解除一时的危机。而这时。女性就成为了外交上的工具。

而这个现象不仅仅会在庙堂之上有所体现。在百姓之中也会有所表现。

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就是百姓们对女性权力的一种压迫。只要是嫁出去的女儿。无论夫家对她是好是坏。都必须要接受。

如果因为夫家的虐待而逃回到娘家。即便是自己的父母兄弟都会认为这是一种耻辱。

整个社会对女子的认可度也极低。而且给女性设置了苛刻的道德枷锁。人们常说的“沾衣裸袖便为失节”在古代绝非是笑话。

女子在古代的时候。穿衣装扮都受到严格的控制。而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要求贯穿在整个社会当中。

没有政治地位。没有婚姻自由。甚至就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这就是古代社会女子的生活状况。封建礼法用一把枷锁牢牢的控制着女性。这对于女性而言是丧失人性的。

为什么会有皇太后手握大权的现象出现

历史所记录的。往往是对历史有影响的人。而我们所熟知的也是那些历史上着力去宣传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有影响的女性。吕后、窦太后、王政君、刘太后、慈禧太后。还有中国历史唯一的女皇武则天。

但我们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些人的出现只是社会上的个体现象。而并非群体现象。中国历史上更多的是没有任何权力的皇太后。他们只有一个所谓的称号。

比如说汉武帝的母亲王姪。她并没有掌握任何权力。这个女人能做的只是为自己的亲戚谋利而已。想控制汉武帝那就是做梦。

包括宋神宗的母亲高太后。她作为变法的反对者。在宋神宗时代却没有任何作为。面对积极变法的儿子她根本无法控制。只能控制后来的送哲宗。她虽然后来有了权力。但也要分是由什么样的人来掌权。

还有北齐的娄昭君。这个太后当的不仅没有什么权力。还被自己的儿子。北齐文宣皇帝高洋打过。可以说活的是比较窝囊的。

说这些。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一个事情。皇太后之所以能够掌握大权。需要的是众多条件促成的。所以。这只可能是个例。而没有社会共性。

那这些条件又都包涵什么呢?

所有的皇太后能够掌权。几乎都免不了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主少国疑”。

因为皇帝年少。或者皇帝本身个性软弱。没有能力去把控朝堂的局势。这才给了皇太后垂帘听政。掌控大权的机会。

另一个就是皇太后本身就有着极强的权力欲望。向吕雉、武则天、慈禧这些女人本身就有着很强的权力欲望。

他们的欲望都不低于男性。这几个人就连老皇帝在的时候。都要在权力上面一争高下。更别说换了新皇帝了。

除了皇帝、皇太后两个主要角色之外。还有一些因素我们也需要重视起来。

在很多掌握大权的皇太后的背后。都有一个自己的利益集团来给她撑腰。

这个利益集团或者和她有亲缘关系。比如说吕后背后的吕氏家族。或者要指望皇太后给自己谋利。比如在武则天当上女皇之前的许敬宗、裴炎。

由此我们就可以发现。即便是权力再大的皇太后。她也只是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想让她独立出现是很难的。

哪怕是武则天。如果没有想要依靠她而上位的人。和她背后的武氏宗族。想坐稳女皇宝座。那也是绝无可能。

分析

“男尊女卑”这一现象。是封建礼法社会的一个陋习。它剥夺了女性所应该拥有的权利与自由。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即便是今天还有着重男轻女的现象。

而之所以会有手握大权的皇太后出现。这只是一个个体现象。并不能由此而证明社会群体的“男尊女卑”。

皇太后能够手握大权。是由多重因素而形成的。从主体上来看。是这些皇太后本身。就有着比极强权力欲望。而且她们身后也有着需要支持她们的利益集团。

另一个就是在“主少国疑”的情况下 。为了维系政权的平衡。有些皇太后不得不去掌握权力。来与群臣形成制衡关系。

其他观点: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当然这是指绝大多数的女人。那些上层社会的女人不包括在没。比如皇太后那是皇帝的母亲。皇帝是一国之君。受世人敬仰!当然皇帝母亲地位自然很高!男尊女卑的现象在各个朝代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比如《礼记·内则》规定:妇女不能有私有财产。不能把家中的财产借给别人或让给别人。那怕是亲兄弟。也不能私自赠予。只有得到父母的许可以后才行。从娘家带来的随嫁妆套物产田业。也应归入夫家的财产中去。不得私有。丈夫死后。作妻子的还是不能随便处理家中的财产。继承遗产的不是她。而是她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她只能把丈夫的财产用做守节养老的。不能买卖。也不能私自赠与他人。

再例如。宋朝开国不久。就曾下令:“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预”。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宋代户口统计数。一般每户只有两口。清朝政府也曾因妇女“无可征之项”。一七四六年下令编审户籍时。“丁男之外。妇女著即停止”。

唐朝政府虽然也实行均田制。但办法又有改变。只给十八岁以上的男子受田百亩。一般妇女都不受田。妇女还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女孩子一出世便受歧视。不能享受与男孩子同等的待遇。还规定妇女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做官。甚至连参加军队都不行。在法律地位上。古代男女双方也拥有不平等的地位。

明清时期的法律规定。妻若殴夫不管有伤无伤都要杖一百。并可作为夫愿离婚的条件。伤重则要加凡人三等治罪。至残疾者绞。至死者斩首。故杀者凌迟极刑;但夫若殴妻。却无伤则不罪。折伤以上也要征得双方同意才可离婚。而且处理可以减凡人二等。

于是。丈夫可以随意殴打妻子。只要不是折伤便无法律上的责任。甚至打死了妻子。也只处绞刑。较妻殴死夫之罪为轻。何况还有“夫过失杀妻勿论”。加以原谅呢。由此可见。在旧社会的法律上。只有男子的特权。没有妇女的地位。

此外。古代妇女还受到贞节观念的迫害。据史料记载。洪武元年。朱元璋曾下过这样一道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族表门间。除免本家差役。”女子守节越凄苦。家族所获得的荣耀就越大。于是无数的“贞节牌坊”便在女子失去幸福、甚至牺牲生命的痛苦中树立起来。

清朝时期。对贞节的要求更加严格。《大清会典》规定:三十岁之前守寡。至五十岁不改节者称为节妇。殉家室之难或拒奸致死者成烈妇、烈女。未婚夫死。闻讯自尽或哭往夫家守节者称贞女。成千上万的妇女。在贞节观念的影响下。拼命保贞。有的嫁给坏人。也要随其终身。广大妇女备受痛苦和折磨。

在古代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下。广大妇女无论是在经济方面、政治方面还是在受教育方面、法律地位方面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命运十分悲惨。

其他观点:

皇太后地位高权力大的朝代也不多。能做到执掌朝政拿到权力的人更是稀少。武则天这样的女皇帝历史上只有她一人。而慈禧太后这样的实权派太后历史上也不是太多。但几个人是不能改变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

男子依靠科举可以走向仕途女子无任何权力可言

《礼记·内则》中规定:妇女不能有私有财产。不能把家中的财产借给别人或让给别人。那怕是亲兄弟。也不能私自赠予。只有得到父母的许可以后才行。从娘家带来的随嫁妆套物产田业。也应归入夫家的财产中去。不得私有。

古代女子在一出生就和男子有不同的待遇

古代的女子不能分田地。唐朝的均田制分地只是给18岁以上的成年男子。而女子在唐朝的人口登记中是不计数量的。而女子更是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因此古代的女子是受到严重歧视和压制的。

男子受到法律的尊重而女子要受到道德的约束

古代的男子有法律的特权。宋代李清照在状告张汝州时无论输赢都要坐牢。到了明代更严重。明代法律规定假如妻子殴打丈夫不管有伤无伤都要杖一百。并可作为夫愿离婚的条件;假如把丈夫打伤重至残疾者要判绞刑。打死者判斩首。故意杀害判凌迟极刑;

古代的女子还要受到贞节观念的制约

古代男子三妻四妾都很正常。续弦那更是理所当然。但是女子就不同了。《大清会典》规定:三十岁之前守寡。至五十岁不改节者称为节妇。殉家室之难或拒奸致死者成烈妇、烈女。未婚夫死。闻讯自尽或哭往夫家守节者称贞女。

总结

几个有实权的皇太后不能改变古代男尊女卑的事实。连小白菜案中的无辜的小白菜还要因为慈禧太后的特赦才能无罪。因此古代的女人无地位可言是男子的附属品。幸福都是偶然的。而悲惨才是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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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初心未变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0:57:33

    皇太后,男尊女卑,女子,社会,现象,权力,女性,古代,男子,地位

  • 独一人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0:57:33

    没想到大家都对古代皇太后地位高,权力也很大,是不是说明古代男尊女卑并不存在?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眼泪、说拜拜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0:57:33

    几个人或者一个小范围的特殊现象。并不能说明社会的整体现状。以点带面的看问题。那势必是盲人摸象。看得既不客观。也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