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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遭遇不法侵害。事后只因为多说了一句话而惨遭毒手。
2011年12月20日的傍晚。16岁女孩李某放学后独自一人行走在官厅镇某村的路上。犯罪嫌疑人三维斌驾驶着带有斗篷的三轮摩托车上前搭讪。女孩没有理会他。继续走路。
三维斌发现四下无人。于是凶相毕露。将女孩强行拖进了附近的农田里进行侵害。得逞后。他并未就此罢休。又将该女孩用三轮车拉强行拉到了一山沟内再次对其进行了侵害。
就在犯罪嫌疑人三维斌准备逃离时。涉世未深的李某说了句:你会坐牢的。
这一句话让三维斌恼羞成怒。随后再次扑向李某。用提前预备好的绳索将李某勒死。之后。他将尸体装进三轮车里。运至甘肃境内的一处土坑进行抛尸。
本来。女孩是可以活下来的。面对穷凶极恶。在十一年间连续作案26起。杀害、重伤多人的三维斌时。如果她不说那句激怒犯罪嫌疑人的话。她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经验教训。那就是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尽量不要去惹怒坏人。
如果女孩李某知道她面对的是身负多条命案、穷凶极恶的惯犯的话。她一定不会用言语去激怒他。会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性命。可是她单纯的以为对方已经达到目的了。不会对她实施进一步的伤害。所以想用那句话发泄心中的怨气。却没想到因此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这是她的判断错误。
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期间。不但要达到犯罪的目的。还要想方设法毁灭证据。女孩的一句“你会坐牢的”正好提醒了他。他怕女孩报案。而且经过两次侵害后女孩已牢牢记住了他的体貌特征和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些都促成了他杀人灭口并异地抛尸的犯罪行为。
女性遭遇侵犯。往往是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因为性别、体能上的差异。再加上坏人有备而来。所以。反抗多半是徒劳的。而且有可能会引来对方进一步的伤害。比如说由单纯的X侵发展成灭口。
女性遭遇侵犯时。要不要反抗?
我的回答是要反抗。不能被对方吓唬一下就举手投降。但是。如何反抗则要视情况而定。
激烈反抗有可能会激怒坏人。太顺从的话会让坏人觉得你软弱可欺。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首先尽量不能慌。根据所处的环境跟坏人周旋。
如果是在城市周边。你可以提醒他“你很可能已经被监控拍到了。现在每个店铺门口都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你不再伤害我。我不会报警。”这句话是不会激怒坏人的。有可能让坏人醒悟过来:对了。我来的时候经过了某某路口。路过了某某店铺……因此。有可能会让他终止犯罪。
还可以这样对坏人说“我有X病”或者“姨妈在”。
实在没有办法阻止其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先保命再说。完了要保留好证据。尽量记住坏人的体貌特征。等安全之后在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为了顾及脸面而忍气吞声。报警是为了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更多的女性不受侵害。报警后。警察会保护你的隐私的。
预防是女性免受侵害最好的自我保护措施。预防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我认为大体上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傍晚到凌晨是坏人针对女性实施侵犯行为的高发期。女性在晚上尽量避免单独外出。需要外出时应当找个人作伴。
第二、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单独行走时尽量避开有树林、高大茂密农作物的小路。
第三、不要接受陌生人口香糖、饮料一类的东西。遇到陌生人搭讪。不要理会。并且朝人多的地方走。
第四、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尤其是没有牌照的车。有些车虽然有牌照。但有可能是假的。
第五、不要喝酒。在非去不可。非喝不可的情况下要把握好酒量。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第六、坏人有可能就在身边。据调查。94.6%的侵害案属于熟人作案。其中包括同事、同学、朋友的朋友以及亲属等。
第七、非必要情况下。尽量避免和关系不是特别好的异性长时间同处一室。
第八、家长应当给女孩子灌输这方面的安全常识。并适当严加管束。女孩子出门后家长应当掌握其行踪。
第九、遇到侵害时用拖延、找借口等方法寻找脱身的机会。实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保命要紧。不要激怒坏人。
第十、遭受侵害后一定要报警并保存好证据。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他观点:
警察办案时。问过几个姑娘。遭遇X侵害的时候她们会反抗吗?基本上都说是消极对待。因为反抗失败。继续反抗说不定有性命之忧。只盼着这种痛苦快点结束。
十多年前。一女孩在午夜被农民工JS。虽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断了农民工的一截舌头。仍然死于非命。
女孩刚和网友开完房。两个人在网恋的时候。男的信誓旦旦。把她当女朋友。见面开房后。女的发现却男的脚踏几只船。对此。女孩醋海生波。期间大吵大闹。男的年轻气盛也不服软。两个人就在酒店房间里大打出手。女孩力气小。被男的胖揍一顿。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女孩忍着疼痛收拾东西就准备离开。酒店外面黑黢黢的。路灯时隐时现。男的不管不顾。任女孩折腾。虽然两个人刚打了一架。私心里。女孩仍然希望网友去送送自己。因为酒店离火车站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午夜时分。街上人烟稀少。车辆也不多。但她说不出口。于是磨磨蹭蹭的提溜着背包离开了。她刚刚被打了一顿。身上疼。脸上也火辣辣的。那是男人扇的几耳光。
她后悔了。不该这么任性。不该把自己的身心交付给一个暴力倾向和花心大萝卜。对方是帅。帅又不能当饭吃。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于是女孩来到大街上。此时。大街上灯火辉煌。但冷冷清清。好半天也没有一辆车路过。女孩很伤心。她一边哭着。一边慢慢往火车站走去。她没想去另外一家酒店。只想快点离开这座令她伤心的城市。走走停停的。女孩离火车站越来越近了。到火车站有两条道。一条要经过一个巷道。另外一条绕道而行。但时间用得久。女孩在巷道口徘徊了半天。她硬着头皮就进去了。因为她观察了一下。巷道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树影婆娑。路灯昏黄。就连野猫也没看到一只。寂静无声。
女孩慢慢走着。只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和看见自己在路灯下时短时长的身影。胜利在望。她已经可以隐隐约约听到火车站的喧闹声了。巷道出口是一个公共厕所。不知什么原因。公共厕所门口的灯坏掉了。漆黑一片。她壮着胆子一步一步的挪动。不时左看看右瞅瞅。她不知道的是。在离她不远处的电线杆下站着一个壮年男子。他正用狼一样的眼睛瞄着女孩。女孩衣着厚实。但他仿佛长了一双透视眼。他几步窜过来。走到女孩面前。女孩吓得魂飞魄散。大声惊问。你想干啥?农民工二话不说就把女孩摁倒在地。女孩刚刚被打一顿。身体又疼又累。她没有一点反抗之力。农民工摁住女孩的手脚。就来亲吻她。女孩咬住他伸进来的舌头。农民工疼痛难忍。女孩不松口。直到把农民工的舌头咬断为止。农民工不松手。他越发用力掐住女孩的脖子。女孩拼命挣扎。大声呼救。歹徒死命掐住女孩。不知道多久。女孩无声无息。农民工仍然满足了自己的兽欲才放开女孩。
歹徒自然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但舌头上的疼痛也忍不住了。所以。他便去了一家医院做缝合手术。医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报了警。还没等农民工的手术完成。就被一副锃亮的手铐给拷住了。后农民工被依法执行死刑。
我们在媒体上见过太多烈女的故事。为了反抗被强的命运。她们不屈不挠。以死抗争。即便落下终身残疾甚至失去了生命。但世人对她们的精神却大都赞赏有加。以至于某一个女性在面对强奸。没有反抗。便成了“另类”。成了被“批判”的对象。成了受害人有罪论的反面教材。
什么歹徒干嘛不找别人就找你。还不是自己不检点。穿的奇形怪状。这不是招蜂引蝶吗?
我个人觉得。看情况而定。如果反抗不了还是顺从吧。生命可贵。如果周围有路过的人。奋力呼救。但前提是有充分的把握 。不要没打着雁却被啄瞎了眼。得不偿失。更恐怖的是。就怕呼救的时候。惹恼了歹徒会被他杀人灭口。
就像警察朋友说的。他们经办过很多案子。女性被性侵害的案子相当多。其中有被捡尸的。被劫持上车到郊外实施犯罪。还有就是放迷药。女孩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被害。有的是暴力实施犯罪。受害人无力挣脱。只好放弃了反抗。
所谓的烈女何尝不是女孩头上的一副枷锁?让她们即便是受害者依然要承受一切流言蜚语。甚至于恶意满满超过了对歹徒的谴责。这让受害者无所适从。反抗。反抗不了。不反抗同样也是被千夫所指。
所以能反抗就反抗吧。不能反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但事后一定记得要报警。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其他观点:
有人说。既然反抗不了。那就应该学会“享受”。对于能说出这话的人。我觉得他的人品绝对有问题。这是对女人的不尊重。
对于女性来说。奋起反抗是下意识的行为。谁也不愿意“自甘堕落”。但至于应不应该奋起反抗。这个问题就没有绝对正确的标准答案。
我曾经跟从事刑侦工作的朋友沟通过。我觉得他的建议非常的有道理。但仍不是最佳答案。仅供讨论。
第一。根据犯罪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对方是熟人的话。那一定要奋起反抗。因为既然是熟人。一般来说他会多多少少尊重女方的意见。
而且。女方认识他的亲朋好友以及其他人脉圈子。他也担心女方把事情说出去。从而导致他身败名裂。
如果对方是陌生人的话。那就要根据对方的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剧烈反抗。因为如果一不小心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如果决定反抗的话。那完全可以更加剧烈点。比如插眼踢档、劈喉结等等。不要顾虑他的死活。因为这是正当防卫。对犯罪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根据被害人是否有能力反抗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女方有反抗能力而且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那自然是要奋起反抗。只有反抗了。对方才不会得逞。
但如果女方没有反抗能力。或者面临生命危险。那可以选择对自己造成伤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反抗。比如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
如果不确定对方是否会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那更是要随机应变。尤其是当剧烈反抗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其它方式先稳住对方。
可以先跟对方“聊聊天”。试图唤起对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良知;可以假装提出换个地方。然后在途中再寻找逃走的机会等等。
案例分析:
浙江临海法院曾经审计过一个案件:犯罪人以请家教的名义把一个女大学生骗到家里。然后试图进行侵犯。
女方自然是剧烈反抗。并且随手拨了一个手机号跟同学求助。犯罪人当场把手里摔碎了。同学帮忙报警了。但警察一时半时找不到受害人下落。
长时间没有得逞。犯罪人急眼了。拿出刀具威胁女方。女方处于生命危险当中。很有可能丢掉性命。
然后。女方假装提出“先把手机修好。然后可以随便怎么样”。在去修手机的途中。女方又当着犯罪人的面假装跟辅导员请假。然后说辅导员不同意请假。必须让她开会。女方一直假装心平气和的跟犯罪人交谈。还说等会议结束后就去找他。
最后。女方脱离魔爪并报了警。而犯罪人还在住处傻傻的等待女方过去。期待共度良宵。
这个案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当时女方继续剧烈反抗下去。不仅身体会受到侵犯。而且随时有可能失去生命。
然而。她随机应变。灵活采取其它方式暂时安抚住犯罪人。从而寻找到逃走的机会。
总的来说。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要随机应变。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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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女孩,女方,坏人,农民工,罪人,女性,自己的,生命,情况下,成了
没想到大家都对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16岁女孩遭遇不法侵害。事后只因为多说了一句话而惨遭毒手。2011年12月20日的傍晚。16岁女孩李某放学后独自一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