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钻空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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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钻空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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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这个王八蛋再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



他还说:“中国刑法对‘奸淫幼女罪’有专门定义。特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触目惊心。这是否能证明他已经提前为自己的“嗜好”找到了逃避法律严惩的办法。做到胸有成竹后。才生发了明目张胆的犯罪事实呢?好阴险、狡猾的律师啊!我国司法明文规定: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其他观点:

鲍毓明。1972年出生。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1994年获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如果不是四月九日一篇报道。直指鲍毓明性侵养女。那么眼前的这个人是一个多么令人肃然起敬的成功人士。仪表堂堂事业有成。还是高精尖的法律人才。然而剥开假面。他所做的一切又让人瞠目结舌。 他的确会钻空子。作为资深法律专家。他很准确的选择了小女孩满十四岁时实施自己的罪恶计划。在他和女孩儿共同生活的几年中他从来不去办理收养手续。面对舆论的声讨。他又抛出来两个人是你情我愿的恋爱论。曝光两个人聊天记录。用来证明自己并不是性侵。然而不管怎样。他没有否认亲密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和一个仅十四岁的女孩有亲密关系。无论真相如何。他都让人恶心。那么小的女孩子怎么下得了手。怎么忍心下手!


然而再懂法。再能为自己辩论。他也绝无可能全身而退了。舆论对他的声讨。已经让他声名狼藉。光鲜的画皮被剥下。他所作所为曝光于人前。 4月10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在评价该案件时表示。某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令人骇然!那些摧折人心的细节是否属实?全社会有责任求证。执法机关更有责任调查。并表示该案事关重大。不容烟云缭绕。不容雾失楼台。盼真相大白

其所在企业也立刻有了回应。在强大的舆论面前。他即便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也终身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其他观点:

我对定罪。报乐观态度。

1、这个事件应该分为两个阶段。以2019年1月到4月为节点。之前的行为。鲍有非常多的有利证据。证明女孩自愿非强奸。所以接下来女孩就不要往之前用力了。除非证明鲍的证据是假的。否则。女孩证据完败。

2、看《南风窗》的报道。凭感性认为。女孩是有利的。但是看了《财新网》的证据。女孩是非常被动的。跟我们之前分析的一样。鲍懂法。收集了很多自我保护的证据。所以之前警方的撤案处理。看不出来什么问题的。

3、现在是再立案。我估计律师也会重点从第二阶段入手。从2019年1月到4月开始。两个人的关系发生恶化。而这期间可以找出对女孩有利的证据。

4、定强奸罪重点的一次是《南风窗》报道女孩生理期高烧强暴殴打。自杀。送到派出所。报警强奸。如果南风窗报道属实。这个事件是对女孩最有利的。完全可以运用好。但是财新网没提到这件事。回避就有文章可做。

5、综合两个媒体报道看这个案子。鲍是非正常心理的恋童癖。利用女孩母亲鬼迷心窍。骗取了女孩母亲的信任。以收养为名养了一个小情人。女方是应该接受这个事实的。因为有聊天记录为证据。后因为女孩渐渐长大发生冲突而拒绝。因为绝望而自杀。报警。

6、如果实在证据不足。那么可以参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教育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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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少女恶习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2:04:49

    女孩,证据,幼女,天津大学,自己的,强奸罪,养女,舆论,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 入了迷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2:04:49

    没想到大家都对鲍毓明“钻空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有多大?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浮生三叹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02:04:49

    时至今日。这个王八蛋再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他还说:“中国刑法对‘奸淫幼女罪’有专门定义。特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