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市直单位工作,不同科室,一个人任副科长,一个人任四级主任科员,是否违反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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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市直单位工作,不同科室,一个人任副科长,一个人任四级主任科员,是否违反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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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回答:

你好。这并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公务员夫妻双方的任职回避分为三种:

1、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工作;

2、不得在同一机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夫妻二人在不同的科室。不存在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不符合第2条。而且。一位是主任科员。一位是市直部门的中层副科长。均不属于市直机关的领导职务。也不符合第3条。

所以。唯一有疑问的就是第一条。是否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

很多人对此有疑义。认为如果两个科室由同一个副局长分管的话。就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

这其实是一种误读。《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进行了明确:直接隶属。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所以。四级主任科员的直接上级领导是科室的科长和副科长。不是分管的副局长。

其实。第一条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如果夫妻二人在同一科室工作。就违反任职回避规定。

我们单位就有一个例子。与你问题情况相同。妻子是中层科室副职。丈夫是另一科室的普通干部。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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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这种情况只要夫妻双方不归一个领导管。原则上不违反公务员任职回避原则。不过谨慎考虑。碰到这种夫妻两人在一个机关单位的情况。要么当事人自己主动提出申请调离一人。要么领导直接介入商调一人去其他单位。对单位和个人可能更有利。能避免不少麻烦。

关于公务员的回避问题。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有明确界定。公务员有四种关系需要回避:一是夫妻关系;二是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是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回避的情形有三种:

1、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人员的职位。比如夫妻俩在同一科室。或者在不同科室。但归属同一个领导分管。原则上要求回避;

2、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比如老公是领导。老婆是直接下属。也需要回避;

3、夫妻双方有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上。同样需要回避。

因此。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市直单位工作。分属不同科室。一个任副科长。一个是四级主任科员。是不是需要回避。主要看夫妻俩是不是同时隶属于同一个分管领导。如果是。那么其中一方必须要作调整。或调外单位。或调整到其他领导分管的部门任职;如果不是。那么理论上可以不回避。两个科级只要不归一个领导分管。还不至于有什么恶劣的影响。现实中类似的情形在机关单位中也不少见。但是。从长远考虑。从各自发展的空间考虑。夫妻两人同在一个机关单位显然不太好。现在没事。将来也肯定需要作出回避调整。因此与其在没有事的时候让人诟病。不如趁早作出调整。自己找好门路申请调离或者直接和领导摊牌。请领导帮助协调找一个单位调离开来。这样既避免了日后的麻烦。也给彼此工作和生活的空间。有利于拓展人脉资源。于人于己都有利。何必非要窝在一个单位?

其他观点:

应该是违了《公务员法》的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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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陌上柳絮倾城雪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1:11:16

    领导,科室,关系,单位,上下级,配偶,夫妻,机关,公务员,隶属于

  • 听闻你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1:11:16

    没想到大家都对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市直单位工作,不同科室,一个人任副科长,一个人任四级主任科员,是否违反任职回避?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眼泪、说拜拜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1:11:16

    你好。这并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公务员夫妻双方的任职回避分为三种:1、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