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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觉得国家级的联合督导组到了我省。这个恋童癖鲍某明就一定会受到严惩。这是两码事。国家的上级机关。对于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事件。正常情况下都会派人督导。那是他们的职责。也是正常工作。督导的目的是依法办案。彰显公平正义。并不是 说。一督导这案子就铁了。鲍某明就罪责难逃了。
鲍某明事件。一边是司法办案。一边是社会审判。为了自证清白。这位仅用两个月就考过司法资格。让本人自叹不如的上市公司高管。不断地出来恶心人。一会子说那女孩不是他的养女。一会子拿出QQ聊天记录。说那女孩要和他结婚。还有什么你是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
倒腾这些的目的。就是要证明。他和那女孩是恋爱关系。他对女孩做的一切。都是她同意甚至是乐意的!
而且。以他的法学背景和智商。把性侵搞成被乐意。有难度吗?真没有。尤其这性侵长达四年之久!
我书架上有一本书。叫洛丽塔。就是讲一个中年人拐了一个十几岁小姑娘来性侵的。整本书阴郁。变态。小姑娘被他掌控着。无处可逃。神似今天发生的事。我每看到这本书都忍不住恶心。这个鲍某明更是如此。一个这样背景的中年男人。会和一个幼稚的、智力和身体都没有长全小姑娘恋爱。鬼才信。
恋爱是对等的。惟其对等。才全愉悦。这个畜牲和这小姑娘。除了狼和小羊。还有什么可以比方?
如果说他没对小姑娘性侵。就是强暴。有信的吗?
希望法律事实。能够靠近一下客观事实。
其他观点:
谢邀。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可谓一波三折。经历过3次报警、2次立案、1次撤案这样曲折的过程。
根据《刑法》的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但若当事人已满14周岁且自愿。则不犯法。
从目前已公开的证据来看。结合鲍某某本人丰富的法律相关从业经历。他多的是方法、理由。甚至可能掌握着相当的证据为自己辩解乃至脱罪。2016首次性侵了14岁养女小兰。此后3年半的时间小兰多次遭到侵犯和洗脑。并且声称当时14岁的小兰与他是恋人而非养父女。真是细思极恐。知法犯法更是可怕!
这时公安部及最高检的介入对于案件来说算是一个好事。相信随着公安部及最高检的介入。案件终会水落石出。我们既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其他观点:
烟台芝罘区公安局的本案处理态度。必须给人民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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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小姑娘,女孩,养女,小兰,对等,恋爱,任何一个,小羊,乐意,罪责难逃
没想到大家都对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进行督导,目前案件进展如何?为何还没有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大家不要觉得国家级的联合督导组到了我省。这个恋童癖鲍某明就一定会受到严惩。这是两码事。国家的上级机关。对于业务范围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