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皇帝立太子为啥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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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皇帝立太子为啥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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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题中提到的立长不立幼。其实正确的理解这个“长”。并不是所有的长子都行。古代帝王号称天子。手中掌握着绝对的权威。所以帝王们不会像咱们现在一夫一妻制。他们后宫拥有众多女人供其享用。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更好的让皇室传宗接代。皇帝这么多女人。并不是谁先生出孩子就有“长”的优势。古代很多朝代只有嫡长子才有成为太子的优势。这就是咱们通常说的嫡长子继承制。

什么是嫡长子

嫡长子继承有什么好处

嫡长子继承的弊端

清朝对接班人的优化方案

其他观点:

此题所问并不完整。自以功盖三皇、绩过五帝的赢政首称始皇帝后。就己对继任之君有了规制。可惜他未立后。谁为正统继承人成了一个谜。五十岁突然死去。他中意的接班人扶苏被篡遗诏自尽。昏庸的胡亥也被指鹿为马的赵高所杀。这是历史的教训和悲哀!

汉接受了这个教训。首次明确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继承法。汉高祖的继位者就是嫡长子刘盈一一汉惠帝。但后来的发展相当奇异。皇位继承人多数非嫡长子。

如著名的汉武大帝就是一个庶出之子。唐之德宗、宋之仁宗、清之康、乾都是普通嫔妃所生。这确实颠覆了人们的常识和认知。没有办法。这就是己过去的历史。

这种现象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不是以言一避之的事。如庶出的三子玄烨和孙子乾隆竟成就了康乾盛世。已就明了一切。

受中华文化影响至深的是我们近邻一一日本和韩国。

日本称太郎的是家中长子。多继承家业。而次郎、三、四郎与此无缘。故在年青时拼命学习。以获得生存本领。

韩国宗族规念更甚。以中国的儒家为国教。宗子的地位是相当的高。

其他观点:

在中国古代。大部分朝代立太子都会遵循立长不立幼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

为啥必须坚持“嫡长子继承制”。万一嫡长子是个笨蛋怎么办?从继承人里挑一个最优秀的人。唯才是举不好吗?

这么说吧。“嫡长子继承制”是古人结合历史上很多血淋淋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皇位继承的最优解。嫡长子即使是个笨蛋也得当太子。

皇位继承。为什么没法“唯才是举”?

“唯才是举”。从皇位继承人中挑选一个最贤能的人当太子。我想皇帝他老人家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这理论听上去确实挺好。却没有办法实行。

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都知道。皇太子。那可是选择储君。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如果依据“贤能”一个这么主观的评判标准来确定。那么。也就意味着皇位的竞争从皇子们降生那一刻就开始。你想想。这么个标准下。大家其实都有可能当皇帝。皇子背后的妃子、外戚都会为此展开激烈的竞争。而朝廷上那些政治投机的大臣。也会明里暗里纷纷划分阵营进行押宝。这样一来。国家的资源、人才都会在这皇位斗争中白白消耗。最后分出胜负的往往不是谁更贤能。而是谁的拳头硬(政治实力)。长此以往。国家岂不是乱了套?

而嫡长子继承制的作用。就是一开始把谁继承皇位这件事给说死了。指着嫡长子对着全国人民说:就是他!就是他!你们谁也甭废话。皇帝以“可能会让傻子当皇帝”的代价。换取国家政治的稳定。

为什么是嫡长子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拆开了说应该是“嫡出”的长子优先继承的制度。

先说说什么是“嫡”

妻和妾虽然都共侍一夫。但是地位却是天壤之别:在古代。妻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老婆”。拥有全部的人身权利;妾的身份则相当于奴婢。没有人身权利。可以被随意买卖、赠送、逐出。

儒家社会最讲究等级秩序。对妻和妾的区分非常严格。在我们的印象里。妻和妾好像都是古代男人的附属品。男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实很多朝代都明文禁止丈夫把妻变成妾。或者把妾变成妻。违者判刑。因为这破坏了主仆关系。

皇帝的妻是谁呢?自然是皇后了。其他的各种嫔妃。就相当于“妾”。地位和皇后有着天壤之别。所以皇后是统领后宫之主。其他妃子再怎么受宠。见到皇后也得行礼。

妻和妾地位不同。她们所生的孩子的地位自然也不同。妻生的孩子。称为“嫡出”;妾生的孩子。称为“庶出”。嫡出子女的权力要远远大于庶出子女。所以。在继承问题上。一般都是嫡出的儿子拥有最优先的继承权。

为什么要立长子呢?

因为。长子只有一个。是无可否认的标准。哪怕嫡长子能力不如其他儿子。甚至是个混混、傻瓜。家业也只能给他。这就叫“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权优先。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因此。嫡长子继承制。是一个可以进行量化的标准。而且继承人具有唯一性。这个规则一旦被确定下来。就比较容易贯彻。谁也不用争抢。面对像皇位继承这样的一个关乎国家稳定的程序。人们会事先制定一套尽量完善的规则。用这个规则去确保皇位继承的顺利执行。

这就是确保我们现代法律所说的“程序正义”。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制度。为了确保“程序正义”。而牺牲了立贤的“结果正义”。

什么是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

程序正义是指。法庭在裁判过程中。对过程和细节上的公正;结果正义是指事情本来的面目。在事实层面上的公正。

这么说可能有点抽象。举个例子:

我们走在路上。突然看见一个人正在抱别人家的小孩儿。这是个人贩子啊。我们立刻喊人抓住了他。将人贩子按住后我们该怎么办?

你想啊。人贩子干的事。那是丧尽天良。我要逮着人贩子必须先揍他一顿。才能解心头之恨。

这时候。揍人贩子一顿(相当于以暴制恶)。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结果正义。甚至我们心中的正义。就是直接将他当场打死。但是。要真这么办。我们就犯法了。因为。我们这样做。不符合现代法律强调的程序正义。

法律的程序正义下。执法和审判的过程。一切步骤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首先法律要保证这个人贩子的人权。谁也不能打他。不能骂他。哪怕我们亲眼看到他抢小孩儿了。在他接受法庭的审判前。他都是个受法律保护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这个问题。耶鲁法学院著名的程序法教授罗伯特·科弗。曾经讲过一个关于希腊神话中正义女神的故事:众神在天界冲突不断。马上就要引起天下大乱了。这时候必须有人出来作为裁判。秩序才可能恢复。那么。谁来裁判纠纷。恢复秩序呢?这时候。一位女神挺身而出。她先拿出一块布。将自己的双眼蒙上。说:我来裁决!于是。大家都同意了:因为的眼睛蒙着布。无法看见纠纷双方谁是谁。就能不偏袒地公正地裁决了。

因此。在一个法制成熟的社会中。司法上审判中。程序正义要大于结果正义。

也就是说。假设法院对我们抓到那个人贩子进行调查发现。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人是为了贩卖人口。那么。即使我们都认定他是罪犯。也不得不把他放了。我们在影视作品中也经常看到。很多作恶多端的黑社会份子。因为团伙杀掉了证人。销毁了所有的犯罪证据后。在法庭上打赢了官司。最后从法官无奈之下。不得不宣判他无罪。当庭释放。最后恶人春风得意的从法庭出来。还得嘲讽一下原告和抓他的警察。

为什么法律上一定要保证“程序正义”呢?

“结果正义”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每个人所站在的立场不同。他们眼中的“正义”也就不同。

还拿我们抓人贩子的例子来说。对于抓到人贩子的我们来说。“结果正义”就是当场打死那个人贩子。但是。对于人贩子来说呢。他那边的“结果正义”是自己逍遥法外。

人类的社会是非常复杂而多元的。在没有“能看得见的”标准的事情上。人们很难达成共识。所以。经常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因此。法律要确保能把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尽量要实现程序正义。

比起最终的结果。法律其实更关心判决的过程。只要法律的程序是客观公正的。即使最后的判决结果看起来不合理。也比互相争论得不出结果强。

结论

古人用历史的经验证明。嫡长子继承制利大于弊。它最大的好处是就是避免了皇子之间为了皇位的争斗。“立贤不立长”。理论上挺好。但就像结果正义没有客观标准一样。“贤”或“不贤”也没有一个客观标准。这就给皇子们以争斗的借口。

追求“立贤不立长”。就像追求结果正义的社会一样。最后也会造就一个谁有枪谁就是“正义”的暴力社会。每一次皇权的更替。都会造成全面的宫廷斗争甚至内战。这国家折腾不了几次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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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退到无路可退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5:23:36

    长子,正义,皇位,人贩子,程序,是个,法律,继承人,都会,这就是

  • 樱花吻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5:23:36

    没想到大家都对历代皇帝立太子为啥都会遵守立长不立幼,有什么说法?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擦掉眼泪我依然是王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15:23:36

    你问题中提到的立长不立幼。其实正确的理解这个“长”。并不是所有的长子都行。古代帝王号称天子。手中掌握着绝对的权威。所以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