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补偿形式: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顾名思义。只有单位涉及违法解除的时候才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否则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解除补偿的两个要素: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金(俗称“N”)=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违法解除赔偿金(俗称“2N“)=经济补偿金×2
这里提一句。所谓的“N+1“补偿方法。“1“是指代通知金。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和违法解除的情况。没有这个“+1”。
下面。我就详细说明一下计算解除补偿两个要素的要点和标准。
一、 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计算解除补偿时所用的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就统计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应该是税前工资。包括员工在离职前12个月内从单位获得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提成、奖金等。但股权/期权分红、报销款这些费用不能计算在内。
特殊情况1:当员工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时候。计算补偿金的工资就以社平工资3倍为准。
举例说明:北京市2019年社平工资3倍是31777元。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35000元。这时候算补偿金。就不能用35000元计算。而是要用31777元计算。
特殊情况2:当员工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以最低工资为准。
举例说明: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2200元。员工因事假、病假、待岗等原因。导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只有1800元。这时候算补偿金。就要用2200元计算。而不是1800元。
说到这里。不免就要提到一个大家经常问到的问题。就是如果前12个月里休过病假或者事假。那么在统计工资的时候。是否需要把病假工资或者事假时间扣出去。毕竟这直接影响着自己的工资数额。
对于这个问题。曾在劳动部481号文中规定过。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指的是员工正常提供劳动时的工资。也就是说。即便你离职前12个月有休病假或者是事假。甚至是待岗的。计算补偿金的工资都是你的正常工资。而不是病假工资或是待岗工资。但是。481号文在2017年11月份已经废止了。导致现在各地标准不太一样:
北京:主流观点倾向于不把病假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从前12个月中剔除。
上海:主流观点倾向于从12个月中剔除病假工资等。
浙江:有明文规定前12个月平均工资应为员工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不包括病假等非正常工作期间。
二、工作年限
基本原则: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0.5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
特殊情况:当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时候。不仅工资要以社平工资3倍计算。就连工作年限最多也只能按12个月计算。
以北京为例。列举几种员工情况。归纳一下上面的算法。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其他观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最后结果无非是两种。一种无偿解除。一种有偿解除。
一般来说。除了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且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予以解除的。以及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失踪的。用人单位基于其他理由的劳动合同解除。都是需要给付一定经济补偿的。
这当中。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给付半个月工资。相关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包括:实发部分、五险一金以及单位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之总和。
因此。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发生时。也会想一些办法。尽可能降低经济补偿给付。比如安排轮岗待岗只发放轮岗待岗工资。比如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或者只按员工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多年。对劳动者有一定保护。但用人单位也有些不胜负重。在很多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是应多从对方角度考虑。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式。减少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劳务纠纷。增加和浪费各自的处理成本。
笔者之前服务的一家公司(私企)。因长期欠薪和不能按期缴纳社保。第一批59人通过劳动仲裁。所有主张全部得到支持。但由于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时近两年。到今天好像都没有拿到一分钱。笔者带领的第二批20余人。也提出了劳动仲裁。但在过程中。积极和老板沟通。以在月工资标准上的一定主动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由对方主动筹款。当天即获得了全部诉讼标的约百分之七十补偿款。
其他观点:
这个提问有三个层次: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有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三、什么时候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应该怎么办?根据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10年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一、用你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种情形:
(一).劳动者以单位有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经济补偿支付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什么时候支付。不支付的怎么办?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发生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给大家推荐 一下。本人根据10年处理劳动工伤案件的经验编写的《劳动法咨询劳动赔偿处理实务指导》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司法意见。和劳动争议程序技巧。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的要领。大家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链接https://learning.snssdk.com/feoffline/toutiao_wallet_bundles/toutiao_learning_wap/online/album_detail.html?content_id=6753050635953766660
您还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为什么喜欢的总是害自己最深的?背后有何规律?
- 在北京月入14k,这种情况下要不要离职呢?
-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学生学历低会导致爹不疼娘不爱且家庭成员不和睦吗?
- 刚刚离职的我现在还能从事哪些工作呢?
- 为何无人治理满大街逆行的送餐骑手?背后原因大揭秘
以上就是由互联网推广工程师 桔子生活网 整理编辑的,如果觉得有帮助欢迎收藏转发~
本文地址:https://www.wangchuang8.com/183684.html,转载请说明来源于:桔子生活网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进行处理。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2)
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个月,经济补偿,补偿金,员工,平均工资,病假
没想到大家都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补偿形式: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顾名思义。只有单位涉及违法解除的时候才会支付违法解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