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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在一般的婚姻形态中。男子是婚姻存续主导的一方。离婚的权利几乎完全掌握在男子手中。他们“七出”的休妻权使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但是。在赘婚这样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中。对于离婚这一问题。男女的地位似乎是颠倒过来了。男子往往成为“被出”的对象。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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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 。就是男孩嫁到女孩家。属于女方的家庭成员。入赘的男孩。往往要由女孩亲自挑选的。这和女子盲婚哑嫁有很大区别。传统习俗是上门女婿以后孩子都要随女方姓。
入赘的结婚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但也有殷实人家。先让入赘的男孩来自家居住。女孩则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吉期。花轿由自家去外祖母家里“迎娶”。各方面礼节和正常娶亲一样。包括嫁妆、鼓乐、列队等等。热闹的场面看起来和普通的婚礼没什么区别。这是掩盖入赘、保全双方面子的一种方法。至于婚礼隆重与否。则由双方特别是女方家庭经济情况来决定。
在古代男权社会下。入赘的男子是很不被人尊重的。古代的驸马其实基本类似于入赘。按尊卑讲。公主为尊。驸马为卑。大部分事情都是公主做主的。并且驸马没有入朝为官的权利。一朝为驸马。就相当于断了仕途。一辈子只能是个富贵闲散人。当然。驸马的孩子是可以跟驸马姓的。
从法律来看。古代入赘的男子地位略等同于商人、罪犯等。从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社会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汉代时期。开始禁止赘婿为官吏。往后各朝代对赘婿的态度也是很贱看的。而在五代时。甚至把赘婿与佣奴等同起来。征编为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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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又叫“入舍”。意指进入女方家屋舍。成为女方家的人。
古时。男方入赘之日。须有女方准备四人轿子专迎新郎。俗称“抬头郎”。或者提前一日由女方家接走。住宿在新房里。次日抬着新娘打鼓吹号兜着喜神方一转。男子迎接。到门拜堂。一般情况下礼节从简。入赘的男人一般是由女人自己挑选。这比其他女人“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要很好很多。
入赘时男方要改姓改名。随女方的姓氏。并承女方的派(辈)。只保留名(有时名也会改。由女方家长改)。这也是入赘时男方觉得屈辱的原因之一。
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子女称呼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称呼不变。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孩子的姓氏也是夫妻双方商量。无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也没有什么“倒插门”女婿入赘一说。只不过是居住地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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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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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历史上关于赘婿入赘的规定都有什么?赘婿如何生活?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在一般的婚姻形态中。男子是婚姻存续主导的一方。离婚的权利几乎完全掌握在男子手中。他们“七出”的休妻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