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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检察机关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以求有效防止和纠正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和普通人“被精神病”而错误强制医疗的现象。新《规定》不仅将法律监督的触角伸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力求全程覆盖、全程监督。而且在检查机关对精神病鉴定程序、强制医疗审理活动、普通程序转强制医疗程序案件的监督方面有了更加具体细化的措施。这是一个好事情!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保护更加公正、严明。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既希望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保护。也希望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正如《规定》涉及到的:如果正常人进了精神病院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真假精神病的界限是什么?
首先来讲。真假精神病的专业界限是很明确地。精神病类疾病有专门的诊断标准。诊断标准主要从症状学的角度来界定。以精神分裂症为例。DSM-IV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为:
A.特征性的症状:下列各项两项(或两项以上)。每一项出现时期至少一个月(或被成功地治疗。时期可以稍短)。且其出现占有相当高的时间比例:
(1)妄想
(2)幻觉
(3)解构的语言(如时常表现语言脱轨或语无伦次)
(4)整体而言混乱或紧张的行为
(5)负性症状。亦即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意志减退
B.社交或职业功能障碍:自从疾病开始发生后。有相当高比例的时间主要功能领域诸如工作、人际关系火自我照顾等。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领域的功能明显低于发病前的水准
C.病期:连续有病症的时期至少延续六个月
D.排除心境障碍及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E.排除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
F.与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关系:如有婴幼儿孤独症或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病史。除非出现至少一个月的明显妄想或幻觉否则不作精神分裂症附加诊断。
另外。作为普通人可以观察到的精神异常人的症状表现:
1.性格异常。性格变得与往常不一样。比如表现孤僻、不愿意见人;常独自发呆、发笑;悲观厌世;对人冷漠。对事物的兴趣降低;整天疑神疑鬼。对他人怀有敌意;情绪多变。无故发脾气或者紧张恐惧;长期回避社交和工作。
2.言语异常。说话的方式变得不正常了。比如自言自语;无故大吵大闹。满嘴脏话;原本爱说的变不爱说了。或者不爱说的人变爱说了;说话内容深奥难懂。或不符合逻辑。或前言不搭后语;总说背后有人议论自己、电视广告是专门针对自己的等等。
3.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变得让人费解。比如表现懒于打理个人卫生。工作能力下降。睡眠日夜颠倒。穿着奇装异服。喜欢纠缠于人和事纠缠。无故摔或者砸毁物品。
医生在诊断的时候。重点结合来访者的精神症状轻重、精神病学检查、对社会功能的影响、病程等综合分析得出诊断结论。所以。如果是一个正常人进了精神病院。他没有相关精神症状、精神病学检查正常、社会功能没有受到影响、无相关病史等。那么专业医生要得出精神病的诊断结论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正常人在精神病院里自然的言行就可以了。越是想证明什么越容易弄巧成拙。
其他观点:
首先澄清一个概念。这里的精神病是指重性精神疾病。尤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精神分裂症的概念请移步百度百科。这类疾病的最大特点是:缺乏现实检验能力。即其行为、思维、言语、情绪与当下现实情境不符。举个例子。美国曾经发生过一例骇人听闻的产后精神病的案例。一位妈妈在第5个孩子产后将其所有的孩子溺死。理由是“他们没有正确地发展(they don't develop correctly)”。引发美国社会的广泛讨论。
这是真的精神病吗?是的。因为母亲的行为严重脱离了现实——她的孩子都是正常人。并没有“不正确地”发展。
其实。在我国国情下。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切入:政治层面、个体心理层面和精神科诊断层面。我们逐一来谈。
首先。政治层面。此举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杜绝犯罪分子以此为接口逃脱法律的制裁。或杜绝官方以“精神病”为借口控制某人。以达到非法的目的。政治层面如何区分真假精神病?我想。只要政治不过多干预精神科诊断。并在监督精神科诊断程序上得当。就可以了。
其次。个体心理层面而言。要区分真假精神病还真不容易。原因是并非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会主观上感知到痛苦。抑郁症、强迫症、厌食症等病人会感知到痛苦。因为他们具备基本的自知力:判断自己状态的能力。而精神分裂症患者则不是如此。他们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能并不如我们想象地那样痛苦。因为他们是逻辑自洽的。
那么。如果一个人要装精神病人可行吗?我想说。除非你在精神病院实习过。否则即使你熟稔诊断标准。也没法演得惟妙惟肖。这其中有非常微妙的感觉——精神分裂症的那种或涣散或狰狞或诡异的眼神和表情是极为难以模仿的。即使看了电影和电视剧。里面那些精神病患的感觉与真实的病人感觉仍然有差异。
其实。最好的辨别精神病的方式就是去精神科。因为受训良好的精神科医生的临床判断要远远胜过普通人群的感觉。在没有其他力量介入的情况下。只要精神科医生的操作符合职业操守。诊断正确的概率应当是相当高的。当然。要找靠谱的精神卫生中心。如北京的北大六院、上海的精卫中心、武汉的中德医院等。
那么。精神科就一定靠谱吗?大家可以再自行百度著名的“罗汉森实验”。最后说一句。只要诊断符合程序正义。那么精神科医院的靠谱程度还是目前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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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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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真假精神病的界限在哪里?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检察机关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