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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4点半。吕岭路明发园附近的一个快餐配送点里。一位辞职的送餐员与配送点的负责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当中。送餐员竟然拿出刀来。将负责人捅伤。伤者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伤者姓李。今年三十多岁。持刀捅人的犯罪嫌疑人姓邱。重庆人。目前已被思明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情发生在吕岭路旁明发园负一楼的饿了么配送点里。相关报道称。这位捅伤人的送餐员在该站点工作了三天。后来自己提出辞职。领到了三天的工资。两人产生纠纷的原因是这位送餐员一直未归还配送点的电动车。他的理由是配送点不应该扣掉他的30元车辆使用费。
该站点一名送餐员介绍说。他没车。开的是站点的车。公司有规定十块钱一天。所以按照规定扣掉三十块钱车费。他们两人因此事在现场吵起来。争吵过程当中。送餐员竟然拿出刀来。把人捅伤。这把刀也是该送餐员自己携带过来的。
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因为30块钱引发血案。断送了他人的性命。两个家庭都破碎了。实在是令人叹息。无论如何。发生了矛盾纠纷。一定要好好商量调解。实在无法协调。可以寻求外界的帮助。警方或者相关部门加入调解。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做出冲动决定的时候。起码也想想家人。自己一时痛快了。家人和对方的家人都会陷入痛苦的深渊。(闽南网编辑 吴德月)
其他观点:
1、2018年5月29日。厦门一名干刚刚工作三天就离职的送餐员与配送点的负责人因为30元的电动自行车使用费发生争吵。
【该配送点规定没有电动自行车的送餐员如果使用公司的电动自行车需要缴费10元/天。该送餐员离职后不把电动自行车送回来。认为负责人多扣了他30元钱】
我的看法
现在社会30元能干什么啊。为了30元就杀人实在不值得。更何况送餐员本来就是过错方。那就更没有理由杀人了。不过是道德素质不行导致自己错了还以为自己有理。仿佛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所以愤怒之下杀人了。
这个送餐员被判死刑也不值得同情。只是可惜了负责人。
其他观点:
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制度有问题。埋下祸端。“两强”相争。必有一伤。不料。竟致人亡!可悲可叹。
就因为辞职被扣了30块钱。离职的员工把外卖站点负责人捅伤致死。太可惜了。我大概了解的案情。我认为外卖公司的制度有问题。那个离职员工也有问题。两个矛盾体纠缠在一起。发生这样的事就不足为奇了。
说实话。这样的劳动纠纷从概率上说是必然的。因为外卖公司离职流程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加上遇到了一个硬茬员工。中间发生纠纷是必然的。只不过没有想到发展成为斗殴伤人的地步。
我在想。既然外卖员已经离职了。站点为什么没有能够第一时间收回电动车呢?离职办理完毕就必须立刻把公司的东西交接清楚交代完毕才可以结算工资的。站点先结算了工资。再去问人家要车。从流程上说对自己不利啊。另外。外卖公司的制度也有问题。用公司的车为公司办事还要扣钱。这说不过去。所以。外卖公司方面自己给自己埋下了隐患。
再来看这个离职员工。他结算了工资后不还车。理由就是不应该扣他30块钱。就算这个外卖员的理由成立。那也不能随便拿刀捅伤站点负责人啊?还有。觉得站点扣钱不对。完全可以去投诉啊。没必要因为几句争吵就拿刀砍人。所以。这名外面员工自身的问题也很大。
所以。这件事希望能够给外卖公司和这位离职员工一个深刻教训。捅伤人致死的员工自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而外卖公司也应该好好的反思。从更大处讲。这值得所有企业和员工反思。作为企业。制度一定要合理合法。少扣一点员工的辛苦钱。就会少很多致命的麻烦;作为员工。面对利益受损。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千万不能冲动干傻事。
这件事。谁都没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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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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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厦门一外卖小哥因30块捅死站点负责人,你怎么看?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5月29日下午4点半。吕岭路明发园附近的一个快餐配送点里。一位辞职的送餐员与配送点的负责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当中。送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