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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压力不大是假的。不少法警在执行任务后都会伴随着恶心、失眠、噩梦、食欲不振甚至神经衰弱等现象。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思想压力。往往需要心理医生介入疏导。
在过去。死刑的执行者一般以武警为主。而现在。法警是死刑执行者。在平时。法警负责保卫、押解犯人的工作。而一旦接到死刑执行命令。他们就要担当起相应的职责。从接到执行命令到执行完毕。心理压力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虽说被执行人都是罪大恶极的犯人。死刑是依法做出的判决。也是他们应得的惩罚。但毕竟是一条生命。谁负责执行都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甚至是抵触心理。尤其是在执行前。有些死刑犯出于求生本能。会做出一些异常行为。比如咆哮、痛哭流涕、自残。甚至是袭击执行人员。这些行为更会加剧法警的心理负担。虽说法警代表的是国家。执行死刑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但毕竟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法警执行与在战场上厮杀还不是一回事。后者是以性命相搏。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心理包袱反而少了很多;而前者则是对一个人性命的“收割”。站在距离死刑犯五到七米的地方。只要轻轻触动扳机。子弹就会穿堂而出。从后胸贯穿前胸。同时伴随着血液四溅。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接受的。即便是“久经沙场”的法警。在看到这个情形时。心理情绪也难免会产生波动。为之一颤。
虽说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都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只要自己不说。外人是不会知道谁是死刑的执行者。但自己这一关也很难过去。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
再就是法场多设在偏远的郊区。从看守所到执行法场往往需要较长的车程。在这个过程中。法警同时担当着看管犯人的任务。同在一个车厢。犯人一直保持平静还好。有些犯人的心理活动十分复杂。往往周期性地往复着从平静、怀疑到懊悔、恐惧。再到平静、怀疑的过程。法警还要对其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犯人紊乱的情绪无意中又会增加法警的心理负担。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方面是司法的进步。减轻死刑犯临刑的痛苦。给予最后的体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法警行刑的心理负担。从1997年起。我国开始将注射死刑纳入到死刑的执行方式中。
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给法警的心理负担相对要小得多。一方面。场面没有枪决那么血腥了。注射死刑所采用的药物是低毒甚至是无毒的。成分与安乐死的药物成分大同小异。先通过注射药物使死刑犯处于意识丧失状态。然后注射药物使其呼吸、心跳衰竭。整个过程无痛苦。更没有血腥挣扎的场面。无疑会大大降低法警的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采用注射死刑后。法警不用亲力亲为了。不必“端枪”人工执行。而是通过注射泵与犯人静脉血管相连。注射泵上有一个自动注射的按钮。按下去便能执行完毕。一个是“按钮”、一个是扳机。一个是人工执行、一个是自动执行。从这方面来说。注射死刑带给法警的心理压力无疑会更小一些。
当然。限于注射死刑更加高昂的成本。目前注射死刑并未完全取代枪决。除了少数几个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普及开来之外。很多地区仍然以枪决为主。因此法警在执行时。所面临的心理压力依然很大。
除了更为人道的注射死刑被引入之外。如今在死刑判决时。大多本着“少杀”、“慎杀”的原则。任何一个死刑判决都需要经过最高法的复核、任何一个死刑执行命令都需经过最高法院长的签字;再加上这些年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以及对一些特定的人群不再适用死刑。比如18周岁以下的、75岁以上的、孕妇等。在以上大背景下。真正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越来越少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警执行死刑的概率。心理负担因此也相对降低了许多。
解决此问题的关键。除了法警自身的心理调节。让其真正意识到这是“正义的行为”。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本质上是惩戒坏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和使命;
除此之外。更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避免产生心理疾病。这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保证法警队伍强大战斗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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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我有两个朋友。都是武警内卫退伍回来的。都当过法警参加过执行枪决犯人。这可不是是个人就能担当的。胆大自不必说。还必须要有极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犯人看见某个狱友的伙食突然好起来了。就知道有人要准备上路了。执行的法警一般会挑选几个人。直到临刑前才会确定到底由谁具体执行枪决任务。执行枪决的押送任务的都是大墨镜、大口罩。武装整齐。这是为了保护警务人员的安全。工作人员宣布完执行命令。验完正身后。开始执行枪决。
执行人员开枪执刑后。立马上车离开现场。由医务人员检验枪决任务的完成程度。如果罪犯没有当场死亡。还会有二号执行人员补枪。
我那两哥们说。执行完任务后。两个月后。看见飘着辣椒油的豆腐脑还会哇哇的吐。个中原因。你晓得啊。
其他观点:
你的问不清楚。但老夫明白你的意思。但不等于全部友友都明白。
枪毙罪犯。所有法警都无心理压力。现在三四十年。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发生过。但没听说过劫法场。也没听说过哪个罪犯处决前夜跑掉了。
那么。枪决罪犯。哪些人心理有压力?当然是法院首长及刑庭的法官。怕什么?怕罪犯自杀及突发大病死掉。所以。待决罪犯法医两小时--观察。还要问他一些人性化的问题。尽量满足他的-些生活方面的要求。
法院会派犯罪心理学家。专门与待决犯交谈。要让罪犯明白。法院法官与他无怨仇。而是非常关心他。尽了最大可能保护他的权益。不但不打骂。连-句污辱他脸面的话都不说。三十多年前。待决犯都是跪那儿听训斥。甚至跪会台上听宣判。现在法律-一不允许。
有人说牢中采用犯人管犯人。狱警不可能24小时陪犯人。这是误会。牢中大都犯人十几住一起。这当中有线人。有人想跑。有人绝食。及时反映狱方。
对于已经下了死刑令。并且当面告知了罪犯。必须单独关押。这时的负责人转到法院。与狱方脱离关系。
武警到刑场。为的是加大镇慑。杀人不是目的。镇慑才是本质。老夫在六七十年代十数次去刑场观看。那是人山人海。万众欢腾。为什么枪毙他人大众欢乐呢?这里边有--个心理学原理。多数人想:我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可以自由漫步。可以喝点小酒。拌猪头肉黄瓜加花生米。
青少年想。幸亏没枪毙我。不然。爸爸妈妈不得哭死。以后千万不和人打架……
枪毙人心理有压力。一般人都以为与法医没关系。但某地枪毙一女犯。子弹从后脑进。从嘴里出。由于犯人头拱地。法医检查了入洞。便匆匆填写了死亡单。罪犯拉到火化厂。苏醒了。眼球转动。子弹从嘴出。打掉三枚牙。火化工竞被吓得鬼哭狼嚎。疯狂窜到院里。女犯的爹娘冲进来。女犯转眼球看爹妈。没有-句话。
刑庭庭长与法医从三十里外来到。女犯已闭眼。法医用手背试她额头。尚有微温。他伸手后腰。摸出-支六四小枪。对准她额头-枪。女犯父母。在院里听人说。可以把女儿拉走。到医院抢救。等于检了_条命。中国民间。相信人只有一刀之罪。或者--枪之罪。老夫当然不信这-套。
这个事故。到底谁负责?老夫没听过后续报导。此处略说自己的分析。
开枪执行射击的武警战士不承担任何责任。枪是机械。人体是_个复杂生命体。元帅刘伯承战场上子弹从右太阳穴入。从右眼出。打下一只眼球。竞然不死。这不是奇迹吗?
法医要承担记过处分。因为粗心大意。才有此误。
为什么法警不执行击毙罪犯的任务。而选择武警?因为法警都是本地人。而武警都是外地人。武警执行任务。都是自愿报名。决不强制。执行任务。战士记功-次。还有酬金。1970年。枣庄的酬金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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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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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死刑犯受刑,为什么法警有很大心理压力?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心理压力不大是假的。不少法警在执行任务后都会伴随着恶心、失眠、噩梦、食欲不振甚至神经衰弱等现象。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