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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所写的巜滕王阁序》确实是名垂千古的不朽之作。他的天赋异禀是毋庸置疑。要说初次到滕王阁。就一气呵成写出了惊世之作《滕王阁序》。我觉得可信度不高。试想不是什么三言两语。也不是三五百字。而是773字。在唐代已不算短文了。而且文中涉及了很多的历史典故。地名也不少。我想王勃是在前期做足了功课。打好了腹稿。到现场给人的印象就是王勃文思如泉。一气呵成。大家都忽略他的前期准备工作。应该相信再是天才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否则即便是神来之笔。也写不出如此好的名篇。对王勃的才华芸芸众生肯定会佩服得五体投地。王勃也应该理所当然的享受到如此的殊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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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王勃《腾王阁序》也好。李白的《将进洒》也好。他们都是即兴而作的。诗人都是灵感一来即兴而作。但作还是经慎密的推敲。择词选句。意境含接等等。才能完成一篇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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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序》是千古名篇。其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更是传颂百世。
王勃写文章是一气呵成。但绝对不是信马由缰。不加思索。
《王勃传》里对王勃写文章的过程有很精准的描写:
“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斗。则酣饮。引被覆面卧。及寤。援笔成篇。不易一字。时人谓勃为腹稿。\"译成白话文。就是。
王勃作文章。不先从细微处思索。先磨几斗墨。再狂饮酒。把被子拉到脸上蓋住。醒后提笔写出文章。一个字不改。当时的人说他是在腹内打稿。
所以。一气呵成。一字不易都是真的。但还是事先考虑好全篇的结构。内容。和遣词造句的。
但这样。才气也足够惊人的。整篇文章在短时间内在脑内打好草稿。并全部记住。不仅灵气逼人。而且记忆力超人。
但是写《滕王阁序》是在闫大都督的宴会上。他的这套例行常规的写作方法不能用了。那是怎么解决的呢?
有两个说法。一是三言二拍中说他当时离南昌还很远。想要去写《滕王阁序》时间已来不及了。风神知道了。送他一夜顺帆风。正好赶上宴会。一夜时间。足够王勃打腹稿了。这很有神话色彩。
实际上。王勃能参加闫都督的聚会。在交通不方便的古代。头一天必定己收到了邀请。那么一晚上足够他打腹稿的了。
所以。看来很神奇的故事。实际上是天才加勤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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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王勃,腹稿,都是,是在,都督,名篇,一夜,说他,之作,一字
没想到大家都对王勃的《滕王阁序》难道是即兴发挥吗?没有打草稿没有修改一气呵成的吗?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王勃所写的巜滕王阁序》确实是名垂千古的不朽之作。他的天赋异禀是毋庸置疑。要说初次到滕王阁。就一气呵成写出了惊世之作《滕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