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要回答怎么看待。首先得搞清楚是什么吧?
其实。白马飞马的核心论点主要是两条:
第一条。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马是形状。白是颜色。颜色不是形状。所以白马不是马。
第二条。马、白马的外延不同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你要找马。黄黑马都可以。你要找白马。黄黑马就不行。所以黄黑马是一种马。可以算是马。不能算是白马。于是白马也不是马。
“白马非马”的辩论给人的感觉。大概就是“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你明明觉得不对。但又好像辩不倒他。这其实只是因为古代汉语表达的模糊性:即可以表达包含不包含。也可以表达等于不等于。而白马非马的整套辩题。就一直在包含和等于的来回切换中搞乱了人的思维。再加之现在我们对于文言文的隔阂。看到马、白、白马这些字眼穿梭在文言语法里。更加是一个懵逼两个懵逼三个四个五六七个都一起懵逼了~
现代语言里。用数学的子集和全集的概念解释。就一目了然。说白了。白马、黄黑马都是马的子集。所以看起来。白马包含于马(白马是马)。一点问题都没有;白马不等于马(白马非马)。也一点问题没有。
但问题是。公孙龙没有用逻辑推演的同一概念同一外延的套路来。而是用等于不等于来怼你的包含不包含。所以结果就是鸡同鸭讲。鸡鸭都觉得占理了。这和庄子的“子非鱼”差不多是一个套路。
其他观点:
「白马非马」其实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观点。
「白马非马」。「非」是「不等同」的意思。从逻辑上来讲。这是个至为浅显的问题。马包括白马。但白马不等同于马。这种不等同。就概念内涵讲。「白马」包括了马之形和马之色。「马」只有「马之形」。这是不同的。就外延讲。则马包括了黄、白、黑等各种马。白马只能指白色的马。这也不同。内涵和外延皆不同。 故「白马非马」。
这就是个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问题。公孙龙用一含混之「非」字。遂使人误解「白马」不属于「马」。「白马非马」此一命题。完整论述应包含「白马是马」和「白马非马」两个方面。公孙龙只反复就「白马非马」为言。不知是思虑步不周还是故炫其智。无论如何。单就这条逻辑上的「非等同」之论。已然很厉害了。
并且。「白马非马」实不仅人们所熟知的这点内容而已。
最能代表公孙龙之学说者。实为《指物论》。其他诸篇不过是《指物论》之发挥与应用而已。然贯穿公孙龙各篇的。是概念的实存性。此在《指物论》中已有所论。
常识以为「马」是实在。「白」只是「马」的一种属性。但在公孙龙这里。「白」和「马」一样。都是实在。「白马」是「白」和「马」的并列组合。也就是说。「白马」就是「马白」。是「白」和「马」的组合。所以「白马非马」就是「马白非马」。就是「白马非白」。两个「类」的组合自然和一个「类」不同。这就是公孙龙《通变论》中所说的「二无一」。
一切概念。如「白」和「马」。皆为同一级别指存在。「白」和「马」组合。就是「马白」。也即是「白马」。这就引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实体」与「属性」的问题。若以「白」为属性。「马」为实体。则说「白马」而不说「马白」。但在公孙龙这里。从根本性而言。并没有这种区分。「白马」就是「马白」。无非是两个「类」的组合。《孔丛子》记孔穿与平原君对话云:
「《诗》有素丝。不曰丝素。《礼》有缁布。不曰布缁。〈牜麗〉牛玄武.此类甚众。先举其色。后名其质。万物之所同。圣贤指所常也。」
此后人伪托之言。但其立场正是对公孙龙「白马非马」论中对「白」「马」同级的否认。所谓「《诗》有素丝。不曰丝素」。是根据语法习惯中主词与谓词的分别。而对应到「实体」与「属性」的分别。所谓「先举其色。后名其质」。即表明在认知过程中。属性与实体的呈现。有「先后」之别。
譬如认识「白」。必通过知觉。而在知觉中。此「白」呈现在「某物之白」。我们通过「某物之白」而认识到「白」。否则「白」即无从认知。所以。「某物」成为「某物之白」被感知之前提条件。所以。一切「属性」皆须依附于一「实体」上。方能被知觉。在认知活动中。「体」「性」不能为同级存在。即「白」与「马」不能为同级之存在。
然而这并不和前所谓「白」与「马」之为同级存在相矛盾。盖一为概念意义上之同级存在。一为认知活动中之不同级存在。譬如「马」。一为表一「类」之「马」。与表一「类」之「白」。为同级存在。而在认知活动。「马」为「这个马」。表一「个体」。因知觉世界中只有「个体」。此「个体」之「马」遂与表「类」之「白」不同级存在。关于认知活动中之体性关系。公孙龙《坚白论》论之甚详。而其基础则在《白马论》之「类」之实在性。
古人许多观念。如今看来至为浅显。然而在当时。这些至为浅显的观念。却标志着人类的思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之后所有复杂精深的知识。皆从此一至为浅显之观念引出。譬如泰勒斯提出「水是万物本原」之观念。如今看来粗陋无比。然泰勒斯仍被尊为「哲学之父」。「类」观念的产生。标志着逻辑思考的开始。而区分「系属关系」「包括关系」「等同关系」之不同。则连建立逻辑系统的亚里士多德都未能。如今没有人会弄混这几种关系。然则便可自诩超过亚里士多德否?公孙龙那时有如此之思辨。已属了不起。
先秦诸子立说。皆着眼于文化传统与历史过程。重在政治及道德问题。而名家则纯就知识问题本身进行思辨。是为思辨而思辨。所以先秦各派皆责名家「无用」。然此「无用」之特性。正为名家之价值所在。公孙龙于其时而持此说。尤其难得。
公孙龙以那时而有此逻辑与形上学之思考。若公孙龙之学为人所重。在历史中传承不绝。则中国于逻辑智性方面之发展。当为另一番景象。
其他观点: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非字做什么解释了。非是不等于。还是不属于?
如果是数学意义上的严格不等。当然白马非马。如果是集合意义上的属于。当然错误。
也就是说这个论题本身描述就不够严谨。因此在辩论时极易偷换概念。
因此才有了诡辩。
您还感兴趣的文章推荐以上就是由互联网推广工程师 网创网 整理编辑的,如果觉得有帮助欢迎收藏转发~
本文地址:https://www.wangchuang8.com/150957.html,转载请说明来源于:网创推广网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进行处理。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2)
白马,白马非马,黑马,组合,逻辑,认知,概念,思辨,外延,属性
没想到大家都对你们怎么看待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点?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要回答怎么看待。首先得搞清楚是什么吧?其实。白马飞马的核心论点主要是两条:第一条。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