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时间长了就产生深厚的感情。
我曾看到过一则报道。说一对外国夫妻。二人爱到极端。妻子竟然把自己的丈夫生吃了。事后一调查说是丈夫请求吃的。意思是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当然这是变态的爱。不值得提倡。
无独有偶。我国历史上也有一位吃丈夫肉的妻子。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外国人能做出这等事来。再就是吃唐僧肉的“红毛厉鬼”的妖精做的出来。
然而这位吃丈夫肉的妻子却是一位美丽的公主。(如图)
<萧妙淽>
是不是很漂亮温柔的样子?
她就是我国南北朝时期。南朝后梁简文帝萧纲之女——溧阳公主萧妙淽(zhi)。她的丈夫叫侯景。
(问题来了)。萧妙淽为何要吃丈夫的肉呢?难道也是爱到了极致?
接下来咱们看看侯景是一个怎样的丈夫。
侯景(503~552)。本姓侯骨(还有这样的姓?)字万景。朔州人(今山西朔州人)。
是不是看上去很凶的样子?没错。侯景是羯族人。也就是胡人。和唐朝的安禄山一样都是野蛮族人。
侯景从小剽悍好武。长大后善于骑射。骁勇好斗。这在“五胡乱华”的年代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
侯景在25岁时成为了北魏定州刺史。过了8年后。“骑墙派”侯景见北齐势力越来越强大。他就投奔了北齐高欢的麾下。在北齐官拜吏部尚书。后封为濮阳郡公。可谓位高权重。
然而侯景并不满足。他贪婪的目光盯上了北齐皇帝宝座。在预谋造反失败后。侯景被迫投靠了梁朝梁武帝萧衍。
这一年侯景43岁。(萧衍是萧妙淽的爷爷。故事刚开始)
梁武帝给了投降自己的侯景极高的待遇。封其为河南王、大将军。
这还不算。为了笼络侯景。梁武帝还把自己14岁的孙女萧妙淽嫁给了他。
43岁的侯景再次做了新郎。这在古代夫妻差这么多岁也属正常。况且侯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夫妻结婚后生活并不和谐。亲们想想看。政治婚姻哪有美满婚姻呢?二人没有感情基础。加上侯景脾气暴躁。公主受够了窝囊气。
但是为了爷爷和父亲的江山。她牺牲了个人幸福。萧妙淽忍了下来。公主想用一个女人的柔情打动丈夫。改变丈夫“朝秦暮楚”的性格。好好为梁国效力。
想法很美。现实却很残酷。公主的柔情改变不了丈夫的野心。侯景本来就不是一个忠于感情的人。在他眼中。所有的人都是他上位的垫脚石。
话说梁武帝早年靠武力起家。但是到了老年性情大变。一心吃斋念佛要出家。梁朝臣子们最少4次出钱为他赎身。这样一来就把国家搞的乌烟瘴气。国力大不如从前。
过了两年后。侯景趁梁国国力空虚之际。悍然然起兵造反。
历史上“候景之乱”爆发了。
侯景把京城围了起来。梁武帝萧衍成了孤家寡人。“梁武帝之前屡次出家的做法确实让人不理解”。但是说回来了。侯景不能如此对待老“领导”吧?况且这个“老领导”对他相当不错。
梁武帝没办法只好派人恳求侯景放过自己。侯景不予理睬继续攻城。百日后城破。
梁武帝眼看大限将至。口中苦涩。想向侯景讨点蜂蜜吃。侯景说。“到阴曹地府去吃吧。你上路后我给你陪葬一缸蜂蜜。以后在那边慢慢吃去吧!”
梁武帝大嚎而死。时年86岁。(其实是侯景饿死了梁武帝)
梁武帝死后。侯景大肆屠杀士族子弟。萧家后人死之八九。京都建康(南京)成了人间地狱。“侯景之乱”引起了人怨天怒。
侯景原本打算自己登基称帝。但看到群臣没有一个支持他的。他只好顺水推舟扶持梁武帝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老丈人萧纲登基。
萧纲就是历史上的简文帝。
然而简文帝在位两年后。就被女婿侯景下毒毒死了。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看明白了萧妙淽为什么要吃丈夫的肉了吧?
候景终于实现了他当皇帝的野心。公元551年。侯景登基称帝。国号为汉。改元太始。
这一年侯景48岁。
侯景的倒行逆施和残暴无仁。引起了萧氏家族的起兵讨伐。
就在侯景称帝的第二年(552年)。被陈霸先、王僧辩等人击败的侯景企图逃亡。就在逃亡的路上。侯景被部下所杀。
众将官把侯景的头颅悬挂到了城门之上。尸体则被当地的百姓生生咬着吃了。当时溧阳公主赶到后也吃了几口。这就是妻子生吃丈夫肉的经过。
综上所述。溧阳公主萧妙淽对这个饿死爷爷。毒死父亲的丈夫。恨不能“寝其皮。食其肉”。这是恨到极致的表现。是恨之入骨的表现。
文/秉烛读春秋
其他观点:
我国历史上这位吃丈夫肉的是南北朝时期的南梁的溧阳公主萧妙淽(zhi)。
萧妙淽。是南朝梁简文帝萧纲女。母亲范淑妃。丈夫为侯景。溧阳公主不但长得好。是梁朝第一美女。而且聪慧能文。颇得萧纲喜欢。视若掌上明珠。溧阳公主可能是正史记载的唯一可能吃过人肉的女性了。而且吃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丈夫侯景。
侯景其人
侯景(503年—552年)。本姓侯骨 。字万景。朔州(今山西朔州市)人。羯族。南北朝时期历史人物。侯景从小善骑射。并且骁勇好斗。对权力怀有很大的欲望。侯景三易其主。且每次都以反叛结束。因此留下了千载骂名。北魏末年。侯景投靠了尔朱荣的部队。因为出色表现。被提拔为定州刺史。后来高欢灭了尔朱荣一族。侯景便投靠了高欢。高欢临终之际。嘱咐儿子高澄要小心侯景。还没等到高澄做什么。侯景就率先叛变了。改投了南朝梁。梁武帝对侯景一直很好。侯景的势力越来越大。最后爆发了侯景之乱。
梁武帝派萧正德去征讨侯景。他不知二人早就勾结。最后萧正德篡位为帝。侯景成为丞相。侯景并不满足于一个丞相。他先将梁武帝饿死。又拥立太子萧纲登基。自封为大都督。还强娶了溧阳公主。两年之后。侯景废了萧纲。拥立萧栋登基。萧栋当了三个月皇帝后。被迫让位于侯景。侯景终于实现了他的皇帝梦。
侯景后来被陈霸先击败。被手下杀了。他的头被砍下来示众。当地百姓对他恨之入骨。纷纷将他身上的肉割下来分而食之。就连被他强娶的公主。也忍不住要吃他的肉泄恨。肉分完以后。大家又将他的骨头烧成灰。然后掺在酒水里喝下。梁元帝后来下令。将侯景的脑袋涂上漆。放在武库收藏起来。侯景的5个儿子。全部落在高澄手里。高澄将其中一个剥皮。然后用大锅活活煮死。另外四个都被阉割后煮死。这就是侯景为当年的所作所为。而付出的代价。其实他的皇帝。也就只当了四个月而已。
百姓为什么恨侯景
侯景发动的叛乱。给人民带来极大痛苦。侯景叛军初围攻台城时。城内尚有男女十多万人。城破之日。只剩下两三千人。城里“横尸重沓(层层堆积)。血汁漂流。无法行路”。侯景入城。聚尸焚烧。“烟气张天。臭闻数十里”。昔日拥有28万多户的繁华都城建康。经过洗劫而化成一片废墟。侯景攻取建康后。曾分兵攻略吴郡、会稽、广陵等地。一路烧杀破坏。把个号称“最为富庶”的三吴地区。破坏得残败不堪。长江下游地区一片“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的凄凉景象。江南人民对侯景的暴行恨之入骨。
各方面起义大军都伺机而起。侯景的军队一触即溃。他的部下干脆把他杀了。献给江州刺史王僧辩。王僧辩把他的双手剁下来。交给了北齐的高洋。又把侯景的头砍下来。送到在江陵即位的梁元帝萧绎手中。至于侯景的尸体。则被用盐腌渍后。扔在建康最热闹的地方。愤恨的老百姓分食了侯景的尸体。这其中就有背负亡国之仇的溧阳公主萧妙芷。
关于溧阳公主吃人肉的记载
正史中。《南史》所载“溧阳主亦预食例”。即溧阳公主也参与了吃侯景肉的行动。在正史中。吃人肉的公主。溧阳是唯一一个。
野史中。蔡东藩《南北史演义》第六十四回云。“……争往脔食。并骨俱尽。溧阳公主。尚在都中。因父兄遇害。恨景亦深。也欲烹食景肉。众将景阳物割下。界与公主。公主亦囫囵吞入。嚼尽无余……”。野史记载的溧阳公主生吞侯景“”阳物“”的这一场面。比正史记载的“亦预食例”更让人作呕。也更让人难以接受。
溧阳公主为什么恨的要吃丈夫的肉
溧阳公主被逼嫁给侯景时。还是一位十几岁的少女。而侯景已是年过半百的老翁。侯景不但年老。还长得特别的丑。人家对他的描述是:“身材矮小。腿短。额头高。脸色暗红昏沉。没有胡子。喜欢左顾右盼。声音暗哑嘶裂。对于这样一位极丑的男子。就是一般的女子都会讨厌。何况是漂亮的溧阳公主。从心里极度厌恶侯景。溧阳公主恨侯景。还因为自己的爷爷。父亲都死在了侯景手下。
溧阳公主后来的命运。史书上并无记载。但是在那个动不动就生吃人肉的乱世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命运能好到哪里去呢?
其他观点:
这位公主便是溧阳公主。南朝梁武帝萧衍的孙女。这个被她生吃一块肉的便是其丈夫侯景。
公元547年。侯景投靠了南朝萧梁。因为这个侯景为人奸诈。朝中的大臣们都极力反对接纳侯景。但梁武帝萧衍却认为侯景是自己进取中原的帮手。于是不顾大臣的反对。怡然接纳了侯景。并册封他为大将军、河南王、南豫州刺史。
侯景的这一举动直接导致了自己的失败。毕竟侯景的势力仅局限于建康一带。四面八方的萧梁势力汇集起来讨伐侯景。最终侯景战败被杀。
建康城的百姓们都很透侯景。于是便将他“分而食之”。以泄心头之恨。与侯景有这杀夫灭族之仇的溧阳公主。也加入了这个队伍中。生吃了侯景的肉。溧阳公主也成了历史上唯一一个食过人肉的皇家公主。但其实这里面最可怜痛苦的某不过溧阳公主。
您还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准备与好友合伙做生意,开什么店合适?
- 想开个店,开什么好呢?资金不多,刚刚创业。谢谢?
- 有什么行业适用于初创业?
- 刚入社会的人想开店,最好开一家什么店?
- 我是一个创业小白,想要开一家店铺,大家有什么好的推荐吗?
以上就是由互联网推广工程师 网创网 整理编辑的,如果觉得有帮助欢迎收藏转发~
本文地址:https://www.wangchuang8.com/165935.html,转载请说明来源于:网创推广网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进行处理。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2)
溧阳,公主,丈夫,梁武帝,自己的,北齐,朔州,正史,刺史,成了
没想到大家都对梁国有一位公主,在丈夫死后,竟然生吃了丈夫身上的一块肉,这是怎么回事?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时间长了就产生深厚的感情。我曾看到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