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常宁一中学学生嬉闹时挥舞棍刀,击中另一学生致其死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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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常宁一中学学生嬉闹时挥舞棍刀,击中另一学生致其死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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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随便语:震惊!花季少年在学校上体育课。居然被同学用刀“击中”后背而死亡。这样的所谓意外。真的只是意外吗?

湖南省常宁市泉峰中学。

12月12日上午11时许。泉峰中学初二年级79班上体育课期间。同学追逐嬉闹玩耍。13岁的学生李东亮。拿出携带的一把棍刀玩。该棍刀从刀鞘中飞出。击中13岁的同学郭晟的后背。郭晟经现场抢救无效身亡。




震惊!只能说震惊!

这是一起绝对不应当发生的惨案。其中有几点难以理解之处。

1。从画面中观察。这把刀仅仅刀刃长度。应当在20厘米以上。属于管制刀具。绝对不应当出现在学校里。更不应当被一名学生拿在手里挥舞。

2。初二年级79班正在上体育课。难道老师不在场管理吗?

3。在学校提交的文字描述上。我们能看到这样一段话:“79班李东亮同学手里拿着一把刀在玩。因拿捏不稳。从手里飞出刺中身边的郭晟(学校有监控为证)。刀从郭晟的左后胸部插入。李东亮见状慌忙将刀抽出。此时死者郭晟倒地。”

悲剧啊!假如上述描述属实。郭晟的真正死因。就是李东亮的“慌忙将刀抽出”。

我们都知道。要想将一把刀。深深插入另一个人体内。那很不容易。人体肌肉在受到外物刺入时。会自然收缩。所以刺刀的侧边都带有血槽。否则到了战场上。刺刀也很难让敌人毙命。

李东亮只是在“玩”一把刀。就能让这把刀在飞出后。深深刺入郭晟体内。他当时到底用了多大力量?

更可怕的是。李东亮又将这把刀从郭晟体内拔出……

不是说笔者阴谋论。而是以上过程发生的太匪夷所思。学校的文字表述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意外。我们无从得知。只有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常宁市泉峰中学这起惨案。我们如何看?

1。泉峰中学的管理一定是存在问题的。而且是大问题。

家长把孩子送入学校。但同学中竟然有人随身携带一把足以成为凶器的长刀。更敢于在上课时拿出来玩耍。这本身就说明。类似事件在这所学校不可能是第一次。

初二学生随身带这样长一把刀。一旦同学之间发生纠纷。他岂不是随时可能拔刀伤人!

这样的学校。谁敢把自家孩子送进去!

2。孩子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3岁的初中生。正值青春期萌芽。处于生理躁动期。这一时期的孩子。往往情绪不稳定容易产生冲动。发生过激行为。而家长本身就应当注意到这一点。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初二学生随身带刀。家长不知道吗?家长想让自己孩子。长大后当一名刀客吗?

养大一个孩子。不是给他吃饱穿暖就可以。想让孩子成才。家长就必须付出。这种付出不仅是金钱上。还有精神上的付出。通过关心教育孩子。不让孩子走上歪路。

3。我们从学校的文字表述中。明显能看到一种“大事化小”的态度!

可以理解泉峰中学的苦衷。学校里出现了这样的人命案。又与学校的管理不到位有关。此时的泉峰中学。一定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然而。这是一条人命啊!

什么叫“手里拿着一把刀在玩。因拿捏不稳。从手里飞出”。这样的表述显然有问题。如果仅仅这种强度的行为。应当不可能造成惨剧的发生。

事情已经出了。请学校不能逃避责任。当时的真实情况如何。一定要把实情告诉警方。不能为了控制事态发展。就想淡化一些重要情节。那是对死者郭晟的不尊重。

一条人命。不能稀里糊涂就这样没了!

其他观点:

这则新闻表述含糊。信息量不够。什么是棍刀。有多长?刀从刀鞘如何脱离的。是甩出去的?到底是追逐打闹。还是半开玩笑半当真的剑拔弩张?



家庭教育也是缺失。自己孩子携带此类刀具进出学校。竟然在眼皮底下溜过。最后要严查刀具的来源。这类刀具明摆着\"打杀\"所用。必须对制造者、售卖者杀一儆百。严惩不贷。

其他观点:

未满14岁。仅面临收容教养。可要求民事赔偿

通过现有的文字。如果不是刻意的行为。只是嬉笑玩耍。那么这个事情就只是一个过失行为。

可能面临的刑事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是也可能是间接故意杀人

这个具体是什么还需要看更多的细节。看李某的心里状态

如果李某只是认为自己玩玩棍刀。认为依据自己的能力和技术是不会造成有人死亡的后果的。内心是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李某虽然不希望对方死亡。但是觉得对方死了也无所谓。因为才采取了这个行为。就是间接故意杀人。

但无论是哪种。李某都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因为未满14岁。是无刑事责任年龄

其实通过过往案例也看的出来



虽然不能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学生家长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民事赔偿。

学校监管有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显示

“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中。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

可见管制刀具。已经在校园非常常见。而且所带来的后果都很惨烈

虽然问题里。这个案件只是一个意外。但是一个学生。平时上课你带着可以让人死亡的棍刀。这次只是一个意外。没有这个意外。如果有人激怒了这个带刀的学生。谁能保证他不会做什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所以。这个事情学校应该负担非常大的责任。尤其是让学生带管制刀具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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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陌清茗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21:43:31

    学校,刀具,孩子,飞出,学生,意外,家长,发生,中学,一把刀

  • 心太野╮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21:43:31

    没想到大家都对衡阳常宁一中学学生嬉闹时挥舞棍刀,击中另一学生致其死亡,你怎么看?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孤飘的蒲公英 永久VIP 2022年12月27日 21:43:31

    99随便语:震惊!花季少年在学校上体育课。居然被同学用刀“击中”后背而死亡。这样的所谓意外。真的只是意外吗?湖南省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