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络暴力始终存在屡屡发生?
原创

为什么网络暴力始终存在屡屡发生?

好文
试试语音读文章

热门回答:

从网络兴起。网路暴力就开始伴随。网络暴力存在的基础是在陌生的网络环境上。发表一些危害他人。影响恶劣的语言。有一句话叫人红是非多。我们知道看到。在社交媒体上。诸如网络V或者明星。经常会遭到网络暴力。

在网络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陌生的。看不见的。这使得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负责任的跟风说一些伤害别人的话。网络暴力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人明知自己的做法不对。但还是辱骂他人。只为发泄心中的怒气。一种是不明就里。纯粹跟风骂人。

无论是哪一种。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网络暴力看似来的快。去得快。也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生理上的伤害。但是大家要明白一点。网络暴力极易对别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要知道。很多时候心理上的伤害很难愈合。容易对别人造成精神和心理压力。甚至威胁到别人的生命。

网路暴力犹如利剑。很多网民却不知它的危害。带给别人的伤害。一次又一次以圣人的姿态凶猛的攻击他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有一丁点的错误便会被放大。认为错误简直罪不可赦一样。站在高处肆意鞭挞别人。

当然如果触碰法律的错误犯了之后。自然会有法律去惩治。但是请不要用网络暴力对别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我们经常在采访中听到一些明星诉说面对网络暴力的不堪。经常受到无端指责。网络暴力之所以屡屡发生并且存在。一方面是有些人为了发泄现实中的不满。将怒气撒到公众人物身上。其实这些人并不是真的有多恨这个公众人物的做法。 只是纯粹发泄罢了。还有些人觉得在网络上攻击别人不用负责。比起在现实中这种隐蔽性和安全性。使得这些人有了攻击别人的想法。还有些人爱起哄。只是跟风罢了。并没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缺少独立思考。

其他观点:

其实。这好比。你在外面受了气。总想找一个地方发泄一下。而人类这种生物。死要面子。那既然在网络上发表意见不会被骂何况也找不到你的本人去算账。自然无法控制。现在。人们又容易被带节奏。自然网络暴力就屡屡发生了

其他观点:

 一、网络暴力现象解读   网络暴力是指某些网友对某些事件发表的网络言论已经超越了正常理性。不仅由此完成了虚拟空间中对当事人的道德审判。更严重的是。当事人甚至受到了现实生活的处罚。这些处罚并不是公开的程序。而只是网络舆论的过分压力。这个时候。我们看到的分明是“一部分人的暴政”。很明显。这不是多元化时代社会主流意见的有益补充。更不可以与此前引起“主流经济学家”强烈不满的“网络民意”相提并论。   在网络出现之前。人们向社会表达自己言论的方式主要是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网络的出现给了人们很大的言论自由。人们有什么想法、建议、抱怨等。只需敲敲键盘。通过网络就可以发布出去。然而。由于网络监督力度不够。人们可以随意甚至是不负责任地在网络中发表言论。人们在对事情没有准确清晰认识和了解时。往往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就发表抨击言论。甚至是谩骂。乃至人身攻击。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暴力。   二、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网络传播使网络道德审判变得更迅速。影响面更大   网络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是一种全新、特殊的传播类型。具有信息量大、交互性强、信息获取快、传播快、更新快等特性。而其本身“接受的异步性”又可以方便受众随时随地接收信息。避免时空限制。这些都为网络道德审判提供了技术支持。网民可以方便地获取大多数感兴趣的信息。此外。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人人皆可以成为信息源。将网络信息的来源无限度扩展。于是便不难理解“人肉搜索”为什么会有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被一些网友称为“扒皮”的寻人过程为什么会较传统方式更加快捷、范围更广、成功率更高。   (二)网络具有“社会安全阀”功能   “社会安全阀”是社会冲突论学者科塞提出来的一个概念。用来指代一种社会机制。说明其排解社会不安定情绪的功能。科塞提的“社会安全阀”理论的主要观点如下:安全阀可以发泄敌对情绪。转移目标。通过这一系统机制减轻潜在的破坏性力量。但安全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它只是提供敌对情绪的替代目标。“通过这些安全阀。敌意不至于指向原初的目标。但是。这种替代也要由社会系统和个人付出代价”。网络被视为现实生活中冲突的缓冲地带。具有“社会安全阀”功能。网民在网上公布信息、发表看法和见解。甚至热衷于“人肉搜索”等一系列行为都可以认为是对现实生活中不能解决的冲突的发泄行为。应用得当可使这种不良情绪得到缓解。反之。则往往变成网络暴力的源头。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人肉搜索”游走于互联网规范与现实社会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于海认为。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规范。的确。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往往敷衍塞责。采用事后审查的办法。即事后删除违法信息或损坏他人权利、隐私的信息。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网络“人肉搜索”的受害人无法利用司法程序讨回公道。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网民利用“人肉搜索”引擎对某些特定对象施行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   (四)网络推手的推波助澜   网络推手又称网络推客、网络策划师。是懂得网络推广技术并应用该技术把网络明星、网络事件推出来的人。一些“人肉搜索”事件。如“三三七七事件”、“范跑跑事件”等。网络推手在幕后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在网络论坛上发帖通常不需花钱。且论坛又具有博客所不能比的互动性。网络推手主要选择大型论坛来实施其策划方案。如在猫扑、天涯及贴吧等大型BBS上发帖。以引起广大受众对某事件或事件当事人的高度关注。从而引发巨大的舆论旋涡。而信息共享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事件的进程和事态的严重程度。   (五)网络的匿名性及网络伦理教育的缺失   在网络交往中。受众通过匿名参与网络交际可以不用考虑个人的名誉、社会规范的影响。其言论大多可直抒胸臆。直接反映个人内心的真实想法。由于网络伦理教育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网民缺乏正确的网络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指引。以为在网络匿名性的庇护下就可以只服从自己的意志。在网上为所欲为而不用为自己的某些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这种错误观念成为网络暴力事件频发的主要诱因之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大众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倡导网络文明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与人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网络管理水平的大大滞后。使得互联网空间呈现出一种无序状态。甚至出现了法律的真空地带。如前所述。在缺少伦理规则作为指导的虚拟空间里。主体的行为意识只能依靠其自律性来进行约束。因此必须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在网络世界遨游时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观念。并在道德观念的支配下与他人进行交往。切不可为了满足某种欲望而放纵自己的行为。并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   与此同时。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人们学习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利用法律意识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当他们在使用互联网时。也会积极主动地遵守网络法律规范。有效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暄指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特性。现实世界中的法律、道德规范在这一全新社会空间中很难发生作用。而适应网络空间的新规则尚未有效建立。导致网络存在一些无序和混乱现象。同时。由于网络虚拟性和匿名性特征。司法举证困难。对我国的法律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快网络立法。维护网络秩序   目前。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但总体上来说。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督力度还不够。在早些时候。法学专家提出国家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使信息的披露与保护在法律的规范下达到平衡。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们针对不平的事件。可以谴责、抨击。可以发表评论。这些对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和制度建设都大有好处。但是。怒不择言。毫不顾及后果和影响地去发掘别人隐私公告天下。代替法庭兴师问罪。轻则是越俎代庖。重则可能构成对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心理学家指出。舆论的压力的确称了网友的心头之快。可是这样的舆论压力往往将事件当事人逼上悬崖。所以。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监督和管理。从而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意外的伤害。   (三)学习和借鉴韩国政府的做法。推行网络实名制度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事件。韩国执法机关和政府紧急采取应对措施。2012年12月。韩国政府宣布为防止网上匿名攻击。政府将要求各个网站在用户发帖前。确定真实身份。政府还表示。随后会提交关于实施网络实名的议案。尽管目前尚无明确法令出台。但韩国许多网站现在已经要求用户注册网络账户时。提供身份证号码。一些网站还采取措施。过滤掉一些不当言论。通过实行网络实名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暴力实施者的侥幸心理。还便于对暴力实施者进行技术跟踪和责任追究。   (四)加强广大网民了自律意识的培养   目前。社会上“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2013年4月1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温旭认为。不管你是侠义之士。还是道德君子。在网上不经过允许私自公布他人的个人电话、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并且对个人造成了伤害。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虐猫事件”、“卖身救母事件”以及“铜须事件”无一不是犯了众怒。触动了网友敏感的道德神经。但是。也有海外媒体批评说。网民们在对“失德”人群起而攻之的同时。浮现出了另一种失德。那便是缺乏冷静、无视法律和无视他人尊严。广大网民应学习古人“君子慎独”的自我修身方法。在没人在场、个人独自活动时。也不能无所顾忌。不要匿名加入群体后就表现出暴虐和放纵。注意客观地发表意见。保持平和。不发布、不轻信、不传播没有正式消息来源的网络传言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帖文。   (五)确立网络运营商的责任追究制度   大部分网络暴力的实施都是以网站为载体进行的。从权利、义务合理分配的角度讲。这些运营商对暴力现象负有一定责任。所以。有必要确立网络运营商的责任追究制度。以此增强网络运营商的责任感。减少网络暴力的平台。

您还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以上就是由互联网推广工程师 网创网 整理编辑的,如果觉得有帮助欢迎收藏转发~

分享到 :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评论(2)

  • 北海茫月 永久VIP 2022年12月26日 22:46:01

    网络,暴力,互联网,社会,自己的,事件,安全阀,法律,网民,人肉

  • 郎不知 永久VIP 2022年12月26日 22:46:01

    没想到大家都对为什么网络暴力始终存在屡屡发生?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 擦掉眼泪我依然是王 永久VIP 2022年12月26日 22:46:01

    从网络兴起。网路暴力就开始伴随。网络暴力存在的基础是在陌生的网络环境上。发表一些危害他人。影响恶劣的语言。有一句话叫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