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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经济案件(刑事案件劳动案件不算)只要不请律师(或者法务)的当事人都是让人无语的。本人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当律师也当了好几年。面对不派律师出庭的当事人的判决胜诉率差不多是百分之百。基本没输过。说这个数字不是吹牛。因为根本不能算荣耀。一个职业拳手打小毛孩就算次次打赢又有什么好吹的。说这个数字只是想让大家认识到一个没学过法律的普通人在司法审判中面对专业律师是有多么不堪一击而已。
本人的水平在律师行业也就是一般般的水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当事人不请律师就去打经济案件。除非对方也不请律师。否则但凡碰上一个稍微靠谱点的律师。他就是拿自己的钱开玩笑。
很多人以为开庭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在法庭上坐着说几句话回答法官几个问题。好像也没什么太难的事。其实一场审判中间的坑多如牛毛。稍有不慎就是全盘皆输。一个律师开庭前需要花大量时间研究案件制定庭审策略。换当事人上场可能连请求权基础这个词都没听说过。你怎么去和专业律师过招?总不能让法官在法庭上现教吧?就和下象棋一样。一个人连马走日象飞田都没弄明白。同等条件下想下赢专业棋手。不是做梦么。
一个没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人。不管证据有多充分。多有理。面对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完全就是雏。律师随便问两个问题就能把你套进去。律师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知道什么能提供什么不能提供。但普通人不知道。几乎所有人上了法庭就如同开了话匣子。什么乱七八糟的全说出来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证据都能提供出来。最后轻轻松松被对方律师抓了把柄。这种当事人出庭基本就是给对方送人头的。
很多时候法官都会看不下去。会想方设法偏向普通人一些。比如向他释明法条啊。或者给他一点举证期让他再补充点证据啊。或者先休庭建议他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啊。或者私下警告一下律师不要太过分。但基本也没啥用。法官得秉持中立。又不能在法庭上现场教他怎么应诉。干着急也没用。
若是个法盲也就算了。在法官那里总归会有点同情分。最无语的就是那些半桶水。不懂装懂。连同情分都赚不到。法官最讨厌那些明明懂一点法律却非不请律师的当事人。对法官来说。最好出庭双方都是律师。虽然律师一掰扯法理可能会把整件事搞的非常复杂。但大家都是一门出来的。道上规矩都一样。相互之间说什么都能很快理解。沟通起来很容易。如果碰到一个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向他解释规则解释法条都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而且这事还都是法官的活。律师没义务也没权利向对方当事人解释任何事情。完全是坐在那里看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笑话。就算法官费劲口舌解释。当事人也未必听得懂。而且他还可能认为你法官是和对方律师联手在诓他。判完他若不满意还可能给你搞个投诉。所以法官通常见了不懂法的当事人就头痛。巴不得两边都是律师。若是你明明有能力找律师还不找。法官不给你好脸色完全是正常现象。
之前有个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说的头头是道。我还以为碰上硬茬了呢。结果法官问他怎么知道这些。他说是问过律师了。然后问他的律师怎么没来。他说咨询完之后觉得很简单就没请律师。自己跑来开庭了。听完我心情大定。只懂理论的人上法庭不是纸上谈兵么。后边几个问题就把他绕晕了。证据什么的他也一点没准备。法官也懒的搭理这种放律师鸽子的家伙。补充举证期限都没给他。最后一审二审全部判他败诉。其实以我从我这边手上的证据判断。他的胜算应该有七八成。只要有个律师能理清思路整理好证据就行。为了省点律师费损失了几十万。最后他还当着我的面大骂给他提供免费咨询的律师不靠谱。看的我都笑了。还真有人以为问了医生几个问题就能自己上手术台动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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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案子。是一个律师同行办的。他帮一个女当事人向男的追索孩子的抚养费。官司打着。男的说这孩子不是我的。于是就肯定要做亲子鉴定嘛。鉴定的结果出来。果然不是男的亲生孩子。抚养费当然没戏啦。然后那个女的还一直跟我的同行说。怎么会不是他的呢。。。。。果然。最刺激的亲子游戏就是亲子鉴定。
其他观点:
在谈及代理细节时。当事人表示他家庭贫困。能不能少收点代理费。老律师看他确实可怜。便同意按照最低价格收取代理费。但是。老律师也提醒他说。本次代理仅限一审。一审终结后如果要继续委托。则需要另行签订代理合同。这点也写进了代理合同里。当事人也点头同意了。
后来。老律师凭借自己的丰富经验。真的帮他获得了胜诉判决。让他得以挽回损失。本以为这起案件到此为止。谁知道原告竟然提起上诉。因此。当事人又找上门来。要求老律师继续为他代理二审。老律师表示。他们的代理合同仅限一审。如果二审还要委托的话。需要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不曾想。当事人突然翻脸。疾言厉色地谴责道:“怎么了?收了我的钱了就不想管了?是不是还想再讹我一笔钱啊?”
老律师实在是无言以对。便把当初签订的代理合同拿出来。指着“仅限一审”的条款给他看。本以为他会就此作罢。谁知道他竟然撒泼打滚道:“我又不认识字。你这不是框我吗?”老律师无可奈何。干脆退他3000元代理费。让他去另谋高手。这当事人白捡便宜还不收手。竟然到司法局去指名道姓地投诉我们律所和老律师。
不得不说。像这样的当事人实在是厚颜无耻。本来当初老律师是看他可怜才以最低价给他代理。也说好了本次代理仅限一审。谁知道他非但不知感恩。还在退钱后去司法局提出投诉。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像这样无赖的当事人。以后给再多钱恐怕也没律师愿意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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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律师,当事人,法官,都是,给他,证据,法庭,仅限,代理费,案件
没想到大家都对律师或法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碰到过哪些让人无语的当事人?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在我看来。经济案件(刑事案件劳动案件不算)只要不请律师(或者法务)的当事人都是让人无语的。本人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