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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是生活来源的保障。关于土地制度是触击农民的敏感神经。我国土地改革三次大的变迁。直到82一86年正式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法律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土地权利一分为二。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在公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分离的承包经营权给农民。极大的激发农民积极性。很快全国人民吃上饱饭。
从2013年逐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现在再次规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离成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状态。就是说原来的承包经营权又一分为二了。承包权和经营权。经营权可以流转。
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给老百姓代来什么影响?
这是农民直接的利益关系。跟老百姓息息相关。原来的承包经营权没什么疑问。都在农户手里。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可就是两个不同的主体。经营权流转以后跟农户没有任何关系。抵押的金融资金只能附加到经营权上。农业补贴。以后的增量各种补贴。也会倾向经营权者(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倾斜。农民朋友把这段话。看明白。深深思考。
那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对农民有啥好处呢?
1.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土地流转加快速度。将加快土地种植规模扩大。想种地的农民能够获得更多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发展新型多元化经营。快速促进农业发展。让农业变成聚宝盆。
2.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获得一定的流转收益。
3.土地不再束缚农民。农民可以选择打工增加收入。三权分置后。农民把土地流转给他人。选择不种地。外出打工挣钱。
在流转的过程中。老百姓顾虑重重。农民象是吓怕了的惊弓之鸟。以为又有人掂记自己的土地。心里排斥土地流转。担心流转后土地就是肉包子打狗再也回不来。流转是必然的道路。全国范围大部分老百姓的心理和顾虑。有实力的人也可以承接经营权。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三权分置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土地产出率。加快转变农业方式。达到产出高。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和新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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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大家都听说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那么究竟什么是“三权分置”或“三权分置”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三权分置”其实就是说对农村三种类型的土地(耕地、林地以及草地。宅基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要分成三种不同的管理方法去赋予。也就是说。管理耕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不适用于管理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管理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法规不适用于管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比如说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其实就是免费分配给村民用于建设住宅的建设用地。但是管理宅基地的法律法规却不适用于管理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是实行的“一户一宅”(至于面积。不同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制。而且是免费的。宅基地是不容许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以外的任何人使用的。转让给有宅基地的本集体成员也不可以!当然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可以“租赁”。租赁期规定最多20年。
而农村建设用地却可以转让。并且入市交易!也就是说。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是需要付费的!只要通过了管理部门的审批。按照规定价格(不同区域的管理者规定的价格不同)付费后。谁都可以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而且这个使用权可以转让交易。
至于耕地、林地以及草地。它们由村民委员会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由政府各级相关部门管理。区域不同。管理的方法成果也不尽相同。
农村的土地(国土的一部分)。政府原则上是交给农民使用的。但是相关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分配土地的使用权。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也就是说。耕地可以变更成建设用地使用。建设用地也可以“复耕”成耕地使用。不同的区域。由于管理部门的不同。土地的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耕地可以变更成建设用地分配给“有钱人”使用。建设用地也可以变更成“耕地”分配给“没钱”的农民种植。耕地可以“免费”分配给所有村民使用。也可以“收费”承包给个别村民使用……
那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对农民有啥好处呢?好处很多!
首先说下“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免费分配给村民的“永久性建设用地”。你在自家宅基地上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结构任意建设。建多了自家使用不了可以“出租”。你也可以向“亲朋好友”“融资”建设。建设好后按“约定”分配给“亲朋好友”居住。当然宅基地房产证件只能在你的名下。
再说下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交易。也就是说你们村可以“招商引资”。任何公司工厂给你们村付费(也可以是股份)后都可以去你们村投资建设。也可以和你们村合资建设。当然要使用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最后说下耕地。耕地可以流转给任何团体和个人。除“基本农田”以外。其它耕地可以“退耕还林”。也可以“退耕还草”。而且整修耕地可以按规定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比如你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要将自己承包的耕地“整改”成“高标准农田”或“科技示范田”。得到批准。“整改”后相关政府部门检查合格后。便会得到相应的“补贴”。
惠农政策很多。政府给农村放发的“红利”也很多。只要响应政府“号召”。“乡村振兴”。“农业振兴”都将“不再是”“梦想”!
其他观点:
您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也是农民的铁饭碗!
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对于我们这拥有“鱼米之乡”的农村来说。实施“三权分置”肯定是“利大于弊”。因为我们这的农村。土地肥沃。雨水均衡。物产丰富。最关键是离城区近。交通方便。销路不愁!
具体来说吧: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个人所有。经营权就可以灵活操作了。既可以自己种植。也可以出租给别人种植或经营!
三权分置:也是让我们更明白了。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集体的。我们只有“承包”的经营权。个人是不可“买卖和处置”的。但同时可以让一部分不愿种田的农民。或有更好门路。没空种田的农民。把自己手里的土地租出去。既不会荒废了土地。又可以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了!
但对于。缺水。土质贫乏的。地区效果不大。除非是因地制宜。找到适合种植和经营的方法。就会达到全民受惠!
城里的人周末假期。农村的人茶余饭后。漫步乡间田园。赏赏野花野草。呼吸着泥土的芬香。和友人唠唠嗑。说说家常。只叹景美。似世外桃源!
谢谢您的观看。我是常德瑛瑛爱田园风光。喜欢我。就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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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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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什么是三权分置呢?对农民又有啥好处?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是生活来源的保障。关于土地制度是触击农民的敏感神经。我国土地改革三次大的变迁。直到82一86年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