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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在中国史上无疑属于重大事件。始皇本人也因为这件事给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人们一提到“焚书坑儒”。好像这两件事一块发生。“焚书”后紧接着“坑儒”。甚至还简单地把焚书坑儒归为暴政。视为强秦灭亡的致命原因。其实这是有失偏颇的。
秦始皇“焚书”的出发点在于禁止私学。统一思想。诸子争鸣时日已长。是非纷乱。议论百出。战国末期已有渐趋统一的倾向。吕不韦集合众家编纂《吕氏春秋》便是一种尝试。秦始皇也曾设立七十博士。让他们从六国宫廷和民间搜集大量的文献。并召2000多名诸生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已经销毁了一部分书。大规模的“焚书”事件爆发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导火索是由来已久的封建与郡县之争。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一年。秦始皇因寿宴置酒于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仆射周青臣大赞郡县制:“陛下带领秦国平定四海。放逐蛮夷。日月照耀之处所在。莫不俯首称臣。陛下在昔日六国诸侯的领地上。设置了郡县制。现在老百姓安居乐业。再也没有战争之患。陛下您的丰功伟绩一定会传之万世。从古到今。还没有人能赶得上陛下您的威德。”这段话很明显是在为秦始皇歌功颂德。博士淳于越却非要唱反调。他向秦始皇建议要废除郡县制。恢复封建制:“封建制是要分封子弟功臣。以此作为枝辅。如今四海之内都是陛下您的领土。您的子弟却竟然只是匹夫之臣。 万一国家有了什么危难。宗亲们怎么能有能力来相救的?”淳于越还讽刺周青臣的话纯属拍马屁。绝非忠臣所为。面对淳于越咄咄逼人的言辞。被泼了冷水的秦始皇倒没有当场发作。而是决定通过廷议来论辩是非曲直。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了这次廷议: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廷议中。丞相李斯站了出来。他认为。看问题不能崇古薄今。封建制是三代旧事。既不值得提倡。更容易混淆视听。让那些不懂事的小民跟着起哄。惑乱太平。李斯迅速转移了话题。从封建与郡县之争变成了私学之弊。给私学扣上了“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的帽子。说他们在朝廷上口是心非。出了朝廷就在街头巷尾议论时政。凭借批评皇帝的得失来提高自己的名气。凭借标新立异的言论。借以表现自己的学识高深。 他们的手下更是生出了许多诽谤之言。现在。秦朝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就不应该再允许私学流行。破坏安定的局面。对于这些“恶行”。李斯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办法: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记·秦始皇本纪》)
李斯的这个“焚书”的建议。让秦始皇背上了永远无法洗刷的千古罪名。这条“焚书令”可以分解为以下几条:一是史书被禁毁得最厉害。除了秦史。六国史书几乎没有幸免的;二是儒家《诗》《书》及诸子之书。在民间的都是禁毁对象。只有博士掌管的书可以留存:三是医药、卜筮、种树等实用书籍不在禁毁之列;四是不执行“焚书令”的。要被罚做修城墙的苦役。谈论《诗》《书》要被砍头。道古讽今的要被灭族。由此可见。焚书只是个表象。其背后的深意是以强力镇压言论自由来赢得思想统一。
“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一年后。也就是始皇三十五年(前214年)。起因也不是因为儒生。而是由方士引起的。秦始皇迷信方术。希望能找到仙药。可以长生不老。方士们投其所好。屡次欺骗秦始皇。开始的时候。秦始皇很信任他们。还曾听从他们的建议派人去海上寻找神仙。这时担任秦始皇御医的徐福。就率三千童男童女。被派往东海并到达东瀛(日本)去寻仙找药。
由于世上压根就没有什么长生不老之药。时间一长。方士们恐骗术不灵验。难以自圆其说。他们害怕有一天被揭穿。于是就溜之大吉走为上策。这件事让秦始皇怒火冲天。他有了一种强烈的被人利用、欺骗的感觉。后来他又听说。这些方士在逃跑之前还找好了理由。说他刚愎自用、贪于权势。这种人是不能得到仙药的。这无异于就是火上浇油。秦始皇本来只是生气于方士们的脱逃。现在又继而恨儒生中有诸多知情不举报者。更兼之当时天下儒生对秦始皇前一年的“焚书”之举非议众多。让秦始皇在恼羞成怒的情况下动了杀机。
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
他捉来与方士有牵连的儒生严加拷问。儒生们经不住严刑互相告密。结果居然有1000多人遭到牵连。秦始皇亲自圈定其中400多人活埋坑杀。其他人被发放边关。
3.“焚书坑儒”的罪与罚
秦始皇搞的“焚书坑儒”。其中“焚书”还算是政令。“坑儒”则是秦始皇乱发脾气。从“焚书”的事件看。儒家把“六经”中本就残缺不全的罪名。全扣在了秦始皇的头上。有点儿泄私愤的意思。“焚书令”之下。究竟烧了多少书我们不得而知。但在秦末的战火中。项羽到咸阳城放了一把大火。秦宫室的书全部灰飞烟灭。损失更大。
可从“坑儒”的事件看。秦始皇就一点儿也不冤了。“坑儒”中被牵连的都是与秦始皇政见不合的人。“焚书”时开始钳制思想、摧折文化。这比单纯烧书更可恶。此例一开。后世做了极坏的榜样。统治者动辄以禁焚典籍为名。行专制学术之实。再加上“坑儒”时。以天子一怒。就说儒生“为妖言以乱黔首”。杀之而后快。这为后世历朝历代开了个恶例。发生在汉朝、元朝、明朝和清朝时规模不等的“文字狱”。并杀戮和监禁书生。可以说。都有秦始皇的恶劣“示范效应”。
由此可见。不管李斯如何建议。亦不管方士如何巧舌如簧。秦始皇毕竟听信了。这才产生了“焚书坑儒”的后果。我们在咀嚼这个成语时。满嘴充满了苦涩味。其实想想。古今中外。只要有暴政和独裁。“焚书坑儒”的现象还在发生。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其他观点:
前提是诸子百家没有整合过!
一家有一家之论。不能整合或者没有整合过渡期。显现了焚书坑儒事件的博大。
如同今天的世界。会有一种思想整合所有理念。
其他观点:
被坑杀的人里大概率有儒生。但一定不都是儒生。而且。站在法家的角度看这些人。杀了并不冤枉。
从史实讲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史记·秦始皇本纪》
简单翻译一下:两个神棍私下里议论秦始皇的过失。认为不能再帮他找不死药了(好像想找就真能找到一样)。因此跑掉。秦始皇听说后非常生气:“我供养各行各业的学者。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我治理天下。现在成果没有产出就算了。竟然还在背后说我坏话。扰乱安定社会的大好局面!最近我听到汇报。有人经常在咸阳妖言惑众。给我查!”经一番彻查后抓了四百六十多人。都坑杀于咸阳。以此警示后世。
联系上下文。被坑杀的人里应该有一部分神棍。另一部分就是秦始皇所说的谣言惑众之人。在法家的眼里。儒生、纵横家或其他各学说生员都有可能是这妖言惑众之辈。但儒生可能性最大。韩非子里有明确描述: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
再看“方术士”这个词。文言文中每个单字表达一个意思。那么方士和术士应该是两种人。把方士和术士混为一谈显然是不对的。而“术”通“述”。再联系下文的“妖言以乱黔首”。那么“术士”此处应该是指卖弄口才、批评国家法令的人。所以这四百六十多人里。大概率是包括儒生的。
从动机讲
法家对儒家的评价可谓非常之低。两者可以说是对立的:
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商君书·去强》
可见。韩非子和商鞅都认为儒家的发展会打击国家整体实力。而秦始皇本身就是坚定的法家。且对于韩非子的评价又非常高。在看了韩非子的文章后曾感叹过:“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因此。秦始皇大概率是敌视至少是轻视儒家的。在需要立威的时候。儒家可能首当其冲。
而法家本身就主张利用严刑峻法来制止犯罪:
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韩非子·六反》
所以。既觉得儒生是搅屎棍。又觉得需要杀人来立威。那么儒生大概率会遭中。因此秦始皇杀儒生的动机是满足的。
杀了冤不冤枉
从被害人的角度来讲。非常冤枉。本人也认同这一点。但是如果看待问题永远带着主观立场。那永远看不透事件的本质。就像用今人的视野和情感去判断古人。那历史上确实没几个好人。
此时的天下刚刚一统。各种思想仍交杂混乱。这些妖言惑众之人在法家官吏看来当然干扰了国家法令的施行。所以。当此时期应当论罪!商君书中有言:
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按此。其罪当死。一次坑杀如此多的人当然是残暴的。但也是行之有效的。据汉朝刘向的《新序》记载。商鞅当年为推动变法。曾一次性杀了七百多人。这件事虽然真假难辨。但却不得不承认。战国七雄唯独秦国彻底变法并最终一统天下。和其铁腕统治是分不开的。我不得不再次强调。杀人是方法。不是目的。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团结有限度的酷刑和愚民之术有时是统治者的不二之选。当然。今天的人普遍不认同这一点。就像他们在看《商君书》时会恨不得穿越回古代去杀了商鞅祖先一样。但是。认同这一点的秦国却实打实的兼并了天下。
从今人的视角来看。发表不同的观点。质疑国家法令。可能不算什么大罪。但往日不同今时。言论控制在动荡紧张的社会当中尤其迫切。所以这些人的死确实对当时社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结
秦始皇有充足的理由和动机杀一些儒生“以正视听”。但是讨论到底杀还是没杀。杀了多少。对秦始皇本身又有什么损益呢?批驳他的人不必言之凿凿。推崇他的人也不需百般辩解。因为这些都不耽误他老人家成为千古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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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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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秦始皇焚书坑儒,那么他真的诛杀了儒生还是另有真相?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秦始皇“焚书坑儒”。在中国史上无疑属于重大事件。始皇本人也因为这件事给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人们一提到“焚书坑儒”。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