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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在封建宗法制度之下。均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也可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其中正妻一人。姬妾数人。妾还分为良妾与贱妾等。其它如通房等多少不拘。正妻。也谓嫡妻。包括正妻早亡。或其它原因未生子女而另立妻妾的继室。她们所生子女为谓之嫡出。正宗之意。非正妻的侧室、偏房、妾所生的孩子叫庶出。
根据历史上的经验和过去的传统。周王朝改造、确定并完善了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也就是说。大王与王后结合后生的儿子。最大的那一个。才是合法的继承人。其他的都是非法的。除非王与后没有男性后代。才可以有庶出替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
其他观点:
古人非常注重长幼尊卑之规矩。正妻生的儿子叫嫡生。不管在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乃至其父过世后所获得的家产也是最多的。
而小妾生的儿子叫庶出。在家中就无权无势。所分得的家产也是少得可怜。
为何同是一家子。区别就如此之大呢?其实古人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的。
咱们先理一下古代正妻与小妾的区别。古代很多男子都是一妻多妾。但是娶妻与娶妾又是两码事。娶一个妻子程序非常多。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细分开就是要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接着还得拜天地、拜祖先、拜长辈。最后置办酒席款待亲朋好友。在古代娶个妻子手续是够繁琐的。而娶小妾了。就轻松多了。跟家中长辈打声招呼。就可将如花似玉的小妾带进家门服侍自己。
由此看来。正妻与小妾在家中的地位肯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正妻娘家的社会地位都是比较高的。才会要求男方明媒正娶。男方也要跟正妻相敬如宾。哪天正妻受到男方欺负了。娘家人肯定会过来评理。而小妾一般是社会地位比较低。受委屈了也只能逆来顺受。别无他法。
男子倘若哪天不满意小妾可随时休了她。但是正妻就不一样了。正妻犯了“七出大罪”才可休。七出大罪分别是:无子、淫泆、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翻译过来就是不孕不育、红杏出墙、不孝顺父母、饶舌多话、偷盗行窃、妒忌无量、身患恶疾。
如果正妻未犯错。男方可是休不得的。不好好对待正妻不仅会被父母责骂。还会被街坊邻居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话讨论。
通过对比显而易见:正妻的儿子肯定比小妾的儿子享有更多社会资源与福利。从周王朝就开始确定并完善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是以血缘衡量一切的价值。
《春秋公羊传》也曾记载: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如果从深层次的角度看待嫡长子继承制这个问题。你会发现古人考虑得相对周到。因为不管是皇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一旦长者去世后。后辈就会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等种种矛盾。兄弟间要么兵戈相向。要么拳脚相向。反正为了得到更多利益就得争个鱼死网破。但是嫡长子继承制就可相对较少的避免了这个矛盾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其他观点:
为何要有“嫡”“庶”之分?得从周代的宗法制度说起。
那么。为什么要分“嫡”和“庶”呢?——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是为了继承。
前一代大王。即统治者去世了。他的接班人如何决定?比如周王朝的天下。就是姬姓的。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俩带领一帮人推翻商王朝。打下来的天下。江山当然姓“姬”而不能够是别人的了。可是。坐天下的大位传递就成了一个问题——谁来承接?周大王的儿子很多。如果大家都想要争夺天王的位子。就会发生流血事件。天下就会大乱。
我们可以看出。“宗法”设立的本意。其实是古人想要依靠人类自然形成的血缘的亲疏。来划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嫡出的地位高。庶出的地位低。地位低的权力比地位高的权力小。地位高的受到地位低的尊敬和拥戴。并由这种自然形成的地位差别。来形成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意识——让大家从小接受并认可这样的思维:嫡庶的区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相当于现代人理解的“法律”;谁要是侵犯了、扰乱了、冲击了按照血脉关系排列起来的社会等级地位和等级关系制度。那他就是社会的公敌。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所以说。西周时期形成了一整套贵族的等级制度。所有的贵族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其社会的结构在几百年间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应该是比较稳固的。
大宗和小宗
按照宗法制度的规定。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比如周武王。他死后由嫡长子周成王即位。周成王死后仍然由周成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嫡系继承大统。他们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
宗主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在先秦文献中有充分的反映。比如《诗经》中。有曰:“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意思是说。宗子就像是城墙。别让城墙受破坏。不要孤立自遭殃。《礼记》曰:“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支子”。就是与大宗相对立的“小宗”。而他们祭祀祖先的权力是有限的。他们要祭祀。必须告诉大宗。即宗主。
在周代社会。周王是地位最高的宗子。他所在的都邑。就尊称为“宗周”。《尚书》“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宗周。就是对于王都的尊称);《诗经》“周宗既灭”(周宗。应为“宗周”。指周王朝的都城镐京);在周代彝器铭文里。也是直接尊称“宗周”。比如《献侯鼎》、《大盂鼎》、《善鼎》等。它们的铭文内容都有“宗周”字样。
在继承刚开始的时候。大约有两类;第一类。是王与后的儿子。其中的嫡长子是大宗(宗子、宗主)。除此之外的弟弟都是小宗。嫡生的除嫡长子继承大位之外。其他嫡出次子。统称为“叔”。他们是大王的同胞弟弟。是国家的“大叔”。他们是失去做大王资格的人。倒不是因为血缘——他的血缘仍然是大王和王后的结合。完全是凤与凰产下的正宗王子。其问题在于。他们晚于嫡长子来到凰的肚子里。“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第二类是王与妃的儿子。他们可能是嫡长子的兄。也可能是弟。他们是“庶出”。毫无悬念的全部都是小宗。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是因为古人认为他们的血脉没有嫡出的纯正。他们因而被称之为国家的“叔”或者“伯”;“投胎投偏了一点点”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
天下人为了将“嫡出的叔”和“庶出的叔、伯”有所区别。又称嫡出的叔为“别叔”。“别叔”们的血脉。比庶出的“叔”们的血脉要“纯正”。因为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大王的继承人。实际上他们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如果嫡长子早夭。他们就会顶上去成为大王。在周王朝几百年的历史中。“弟承兄位”的史例有两次。所以。嫡出的王子比庶出的王子承位的机会要大得多。他们很有可能在哪一天不小心成为天下的大王--就像他们出生得晚一些。曾经一不小心与大王的尊位擦肩而过一样。宗族内。凡是嫡出的人。应该是“贵族中的贵族”。是宗族内的一个专门派别。非常特殊。所以才有这样一个奇怪的称呼。称为“别子”(别叔)--大约是“有别于其他同血脉兄弟”的意思。
大宗的政治地位高
周王朝分封的诸侯中。绝大多数都是同姓的;作为周王来说是“大宗”。而诸侯——比如被封的鲁国君主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被封在晋国的君主唐叔虞(周成王的弟弟)就是小宗。然而。诸侯在自己的封国里也是以嫡长子即位。比如鲁国。它的始祖是周公旦。周公旦的嫡长子继承鲁国君主的权位。成为第二代鲁国君主。而嫡长子生下的嫡长子。又继承鲁国的第三代地位。这样一直到N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在本国也称为“大宗”。而周公旦的嫡次子以及众庶子将被封为大夫。这些大夫相对于国君来是小宗。而诸侯国君又成其为大宗了。接着。大夫在自己的封邑里。亦以嫡长子即位。同样的是封邑里的大宗。众庶子成为士。即是小宗……在宗法系统里。除周天子之外。每个角色都有双重身份。对于上一个层次而言是小宗。对于下一个层次而言。又是大宗。在西周初年。宗法制首先在周王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随着贵族等级制的形成。宗法制也扩及中小贵族以至士、庶民之中了。
所以。《吕氏春秋》说:“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疑:比拟。僭越)……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庶)无别则宗族乱。”如果谁不按照“先王之法”。即宗法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办。天下就会出现大问题——天子不照办。天下大乱;诸侯不照办。诸侯国大乱;大夫不照办。采邑大乱;士不照办。家中大乱。
在正常情况下。周王以嫡长子继统。众嫡弟和庶兄弟被分封为诸侯。周武王的亲兄弟周公旦被分封在了鲁国。周成王的弟弟姬虞被分封在了晋国;还有被分封在燕国、卫国、中山……等国的姬姓子息。
所以。宗法制对于周代社会结构中的等级秩序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此《左传》里面有明确的论述:“故天子建国(指分封诸侯之国)。诸侯立家(指分封卿大夫之家)。卿置侧室(嫡子外的儿子)。大夫又贰宗(大夫受封于诸侯。其嫡子为小宗。次者为贰宗。犹如卿的侧室辅佐嫡室)。士有隶子弟(士的地位卑下。只有以子弟充当的仆隶)”。
依照血脉确定地位、定制尊卑。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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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长子,宗法,地位,大宗,诸侯,王朝,都是,大王,就会,儿子
没想到大家都对为什么在古代,嫡生和庶出差别如此之大?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古代。在封建宗法制度之下。均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也可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其中正妻一人。姬妾数人。妾还分为良妾与贱妾等。其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