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大家好。我是JX雲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关于未来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乡村宅基地转让有必要在本村成员内进行。也就是说。这两个人有必要是一个村子的。转让给别的村名或许城市户口。那么转让合同无效。假如打官司的话。买方要无偿返还宅基地。
二) 宅基地转让发生时必须向村团体汇报。取得村团体赞同才行。宅基地所有权是归于村团体的。村团体有监管的必要。转让宅基地村团体当然必须赞同。
三) 宅基地转一方必须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
四)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五)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
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宅基地转让后应遵循“一户一宅”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是以户数为标准定宅基地的数量。农户一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即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
六)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宅基地转让只可以在村集体成员中进行。如果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是不允许的。国家在这几年一直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豪宅的口子不能开。可见国家对这方面是多么重视。
不知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何看法。请在评价区留言互相讨论。谢谢。
其他观点:
人多地少房子不够住始终是农村脱贫致富的最大困难。2020年。农村宅基地将由“一户一宅”转向“户有所居”。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农民居住需要。集中统建、多户联建将成为常态。不再分散批准建房。
然而无论怎么改革、探索。不能干的事情始终不能干。即“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小产权房”。
据此。农民朋友要明白一点原则——农村宅基地在2020年仍然不能直接入市交易!能够入市交易的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了“经营性”这样一个限定概念。意味着其并不是现在用于居住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对此的描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而且。这种“入市”也不是什么都能干。譬如能够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对外租售。但不能建类似于“小产权房”的商品房随意交易买卖。
希望上述通俗易懂的解析能够对大家理解改革新政有所帮助。在明晰其原理、底线的前提下充分“盘活、利用”。衷心祝愿农民朋友在2020年靠着自家的宅基地迎来财运。
其他观点:
未来农村宅基地不可能自由转让。只能有条件的限制性转让房子。而地随房走的原则。使买者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理由如下:一是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资格自由转让。未来集体土地可以用作工业。商服。文旅等经营性用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出让出租。但出让出租方也是村集体。而不是农民个人。决不会让宅基地自由转让。二是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长期坚持的既定重要政策。是国家无偿给农民使用的一项长期性福利。农民一旦失去了这项福利。在农村就会永无住所。三是宅基地如可自由转让。就会搞乱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出现宅基地的不公占有。甚至非法侵占。扰乱乡村规划和村庄规划。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化了人力财力开展的全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所以。未来农村宅基地是不可能自由转让的。现在小行政村合併成大行政村了。在坚持一户一宅政策的原则下。放宽大行政村村民之间。甚至更大范围的农村村民之间的转让则是可能的。城市户口到农村买地建房居住是不会松口的。对宅基地的管理也会从过去失管的无序状态变为依法管理的有序状态。管理更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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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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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家都对未来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大家好。我是JX雲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关于未来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乡村宅基地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