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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啊。伍子胥鞭尸算啥?忘记挫骨扬灰了!
司马迁的《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
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力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要是连《史记》都不能相信。那还能信啥?有人说伍子胥不会这么干。太过分了。《吕氏春秋》记载的是。伍子胥只是鞭打了楚平王的坟墓。
因为《吕氏春秋》成书较早。所以有人相信伍子胥应该是“鞭坟”而不是“鞭尸”。
这事儿现在还有争论。这里就不考证史料了。正常的想想伍子胥的经历。就明白他为啥会鞭尸了。
伍子胥原来是楚国人。他爹名字叫伍奢。是楚国的高官。高到什么程度呢?太子太傅。
伍奢。是楚国太子的老师。有权有势有前途。伍子胥在这样的家庭中。不说前途多么光明吧。至少是吃喝不愁的。
但是。楚平王听信馋臣费无忌的诬陷。杀了伍奢。还有伍尚。
伍子胥的亲爹和哥哥都这么被杀了。他为了报仇。只好逃走了。
这可是杀父杀兄之仇。伍子胥憋在心里这么多年。尽力帮助公子光。夺王位。整军备。终于打进的楚国。
但是楚平王已经死了。伍子胥憋了这么久才有了报仇的机会。心里会怎么想?鞭尸。不算夸张。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没经历过的。就不知道有多痛苦。
伍子胥这么多年每天想着报仇。会有多痛苦?这时候还管别人看法?
至于别人看法。孔子说:“子之复仇。臣之讨贼。至诚感天。矫枉过直。乳狗哺虎。不计祸福。大道不诛。诛首恶。子胥笞墓不究也。”
看吧。按照孔子的意思:没事儿。伍子胥做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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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鞭尸的典故。其实出自《史记·伍子胥列传》: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但是这事是否真的有呢?
首先。在《春秋》之中凡有乱臣贼子以下凌上之事发生。莫不口诛而笔伐。
楚平王虽然是一个典型的昏君暴主。但倘若伍子胥掘其墓。鞭其尸。恐怕仍旧会被《春秋》视为非分之道。大书特书。贬其为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
但《春秋》对此事记载只有五个字:“庚辰。吴入郢。”那么。或许真的并没有这件事吗?
这里同样没有提到这个事情。我们再看看其他史料:
《国语》之《楚语》、《吴语》。先秦诸子。那么这事是从何而起?其实最早记载的是《吕氏春秋》。但要注意此书比先前那些成书要晚不少。其《首时篇》曰:伍子胥“亲射入宫。鞭荆平之坟三百。”。当然这里说的是“鞭坟”也就是抽坟头。可没扒开。只是不知道为何后来就演变成了“鞭尸”。
那么这究竟是本来就在民间不知从何起源的说法。经过加工进入了司马迁的耳朵里。还是他本身渲染和塑造伍子胥隐耻雪恨的烈丈夫气概呢?不得而知。
其他观点:
伍子胥鞭楚平王尸一事。应该发生在鲁定公四年(前506年)吳楚大战时。《左传》有记载此战过程。但无鞭平王尸之事。《史记*伍子胥传》记鞭尸事。《吳越春秋*阖闾内传第四》也记戮尸事。但与《史记》所记戳尸方式不同。不是鞭尸。而是\"吳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誚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闾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伯嚭亦妻子常、司马成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还有书讲伍子胥妻昭王之母等。考楚平王死于前516年。距掘墓IO年之久。踩腹挖目之说难以置信。《吳越春秋》之说近妄。而《史记》鞭尸三百之说。符合伍子胥睚眦必报性格。但《左传》无鞭尸及妻楚君臣之说。《吴越春秋》多文学语言。《史记》也有《离骚》之誉。很可能采自民间传说。增加可读性而已。《左传》未记。也许此类太不值得记载。但研究历史。应该慎重。《史记》采用民间传说入书不在个别。如楚庄王与齐威王都是三年不鸣之怪鸟;秦、楚两家都有借种君王问题等。情节很相似。史家重《史记》在于它的史家之绝唱。大众爱读《史记》多缘于它的文学性故事。司马是高手。严处尽严。轻松处活泼可爱。不亏史家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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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伍子胥,史记,楚国,春秋,的是,这事,左传,史家,之说,都是
没想到大家都对伍子胥真的鞭尸了吗?为什么?感兴趣,不过这这篇解答确实也是太好了
这事儿啊。伍子胥鞭尸算啥?忘记挫骨扬灰了!司马迁的《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力掘楚平王墓。出其尸